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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淮学院后勤服务中心4、7月份维修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驻黄淮竞[2024]0701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A包:北校区田径场地维修项目:
中标人: (略) (略)
中标价格:15.*元
标段(包)[003]C包: (略) 图书馆馆舍维修项目:
中标人:河南益 (略)
中标价格:5.*元
标段(包)[004]D包:后勤服务中心4月份零星维修项目:
中标人:河南 (略)
中标价格:10.*元
二、其他:
黄淮学院后勤服务中心4、7月份维修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后勤服务中心4、7月份维修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驻黄淮竞[2024]0701号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16日
四、评审日期:2024年7 月23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成交情况
A包:
成交供应商: (略) (略)
地址:西平县盆尧镇政府东侧
成交金额:*.00元
项目经理: 买金岭 执业证书信息:豫*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
B包:
截止到2024年 7月 23
日9时00分,递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本项目B包流标。
C包:
成交供应商:河南益 (略)
地址: (略) (略) 横水镇中心大街28-36号
成交金额:*.00元
项目经理: 王红星 执业证书信息:豫*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
D包:
成交供应商:河南 (略)
地址: (略) 驿城 (略) 中段
成交金额:*.00元
项目经理:赵镜昆 执业证书信息:豫*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
七、评审专家名单:王利明(谈判小组组长)、李桂霞、熊新利(采购人代表)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有关规定向成交(中标)供应商收取
。
收费金额:A包:*、C包:*、D包:*。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 (略) 》、《中国招标投标
(略) 》、 (略) 国有资产管理处主页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
作日。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开源大道76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开源大道76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03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河 (略) 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
联 系 人: 徐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略) 后勤服务中心4、7月份维修
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 目 编 号:驻黄淮竞[2024]0701号
项 目 名 称: (略) 后勤服务中心4、7月份维修改造项目
采 购 人: (略)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略)
二○二四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项目建设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说明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解密)
六.谈判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合同授予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响应性文件格式
第六章 政府采购政策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5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驻黄淮竞[2024]0701号
2.项目名称: (略) 后勤服务中心4、7月份维修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分包划分: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A包
北校区田径场地维修项目
工期(天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
20
)
)
*.36
*.36
1
2
3
4
B包 一本教室装修(2024年)项目
10
*.05
*.05
C包 (略) 图书馆馆舍维修项目
10
*.64
*.64
后勤服务中心4月份零星维修
D包
20
*.4
*.4
项目
5.采购需求:
(1)建设地点: (略) 内
(2)建设内容:工程量清单及谈判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3)工期要求:见包号要求
(4)质量标准:合格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实行中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执行促进中小微企
业发展政策(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
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任意一年
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成则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5
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凭据。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
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
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
(略) (http://**.cn)】(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7本项目拟 (略) 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
的社保证明。
3.8本次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只可对其中一个包号进行投标,多投视为无效投
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 7 月 17 日至2024年 7 月 21
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
7
3.方式: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谈判者,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
其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3.1、3.2、3.3、3.4、3.5、3.6、3.7条证明材料到驻马店
市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领取采购文件,并将上述资
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 7 月 23 日9时00分。
2.地点:河 (略) (略) 7 (略) 北校区综合楼217室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 7 月 23 日9时00分。
2.地点:河 (略) (略) 7 (略) 北校区综合楼217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 (略) 》、《中国 (略)
》、 (略) 国有资产管理处主页发布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项目咨询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开源大道76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
名称: (略)
地址: (略) 开源大道76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
8
第二章 项目建设要求
1、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 (略) 后勤服务中心4、7月份维修改造项目
1.2、建设地点: (略) 内
1.3、建设内容:工程量清单及谈判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2、承包方式和质量标准
2.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2.2、质量标准:合格
3、谈判范围及工期
3.1、谈判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谈判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3.2、要求工期:见包号要求。
4、工程款支付时间:按合同约定。
5、项目建设要求
1)施工设备进入工地时间:合同签署后3日内。
2)按照工程量清单及国家有关标准施工。
3)材料设备的采购、竣工验收,按双方订立的有关协议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本工程项目部所有人员为响应文件中配备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调
整,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
5)成交供应商负责本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督、协调、技术文件的整理、归档。
6)在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监理人的检查,
向采购人、监理人报告施工进度和质量。
7)工程施工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或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含技术要
求说明和设计修改通知单)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如有修改,应取得采购人和工
程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对修改的内容应作详细记录,并作为绘制竣工图纸的依据。
8)施工现场的电源、水源及其他外部条件由采购人协调。
6、工程的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下列技术资料
1)检验合格证
2)工程竣工图
3)施工检验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竣工报告及竣工通知书
5)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9
6)工程竣工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向采购人办理有关验收手续。
7、工程建设标准
依据谈判文件的要求,本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以及省、自治区、 (略) 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等的要求。主要的“规范和标
准”如下:
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以及省、自治区、 (略) 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2、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质量评定标准、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标准图
集 等,规范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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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内容、要求
1.1 项目名称: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1.2 采购人名称: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1.3 项目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1.4 项目编号: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序号
1
2
合格供应商:具备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谈判报价及费用:
3.1本次谈判应以人民币报价。
3
3.2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本项目谈判废止。
3.3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规定,由代理机构向成交(中
标)供应商收取
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本项目不组织。
响应性文件组成:
1、电子投标文件1份;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次谈判将按照最低评审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供应
商最后一轮的报价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最终评定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
商。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由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和2名成交候选
人。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在《河南省电子 (略) 》、《中国
(略) 》、 (略) 国有资产管理处主页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
4
5
6
7
8
9
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0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文件中涉及的相关条款均不适用。
11 签订合同: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12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
13 付款方式:详见第二章项目建设要求。
14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结束后60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是合
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5 本项目现场开标,逾期未提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采购文件的澄清与变更:
1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澄清、更正或更改的
内容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 (略) 站“变更公告”和“答疑文件”告知
供应商。各供应商须领取采购文件和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
解释: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
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规
定外,仅适用于谈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响应性文件格式的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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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当竞争性谈判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
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的除外。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8
贯彻落实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1.适用范围
一 说 明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公告中工程项目及相关伴随服务。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3
“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响应性文件工程承包方。
2.4
“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
2.5 “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效期”
系指本次采购项目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的期限。成交供应
商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2
3.采购最高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详见谈判公告。
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4.1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谈判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参加谈判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
4.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关于推行政府采
购资格审查环节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驻财购[2022]15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无
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备查。采购人有权
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
项的真实性。(原件)
4.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复印件)
4.4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
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复印件)
4.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
任意一年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则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复印件)
4.7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凭据。(复印件)
4.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
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
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
(略) (http://**.cn)】(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4.9本项目拟 (略) 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
的社保证明。(原件)
4.10其他证明文件(采购人根据项目需要提出且为本次采购所必要的)。
注:以上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须
装订于响应性文件内;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须装订于响应性
13
文件内,原件谈判时必查。以上有关材料原件因年检、换证等原因
在谈判时不能提供的,可以提供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并装订
于响应性文件内。
5.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6.联合体参加谈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7.2本项目不允许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8.特别说明:
8.1供应商承诺参加谈判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
法人所拥有。
8.2 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谈判。
8.3
供应商应承诺在谈判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并由相关部门查处。
9.质疑和投诉
9.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性文件
截止时间3日前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谈判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
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所有质疑均须按照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之规定的内容和格式
提交,逾期或不按规定提出的不予受理。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
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9.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谈判文
件、谈判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
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10. 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响应性
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
14
1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1.1 竞争性谈判公告
11.2 项目建设要求
11.3 谈判须知
11.4合同主要条款
11.5响应性文件格式
11.6评定办法及标准
11.7工程量清单
1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谈判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日前
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
式予以答复,采购人将答复内容以答疑文件的方式发给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收受
人;如无疑问,谈判供应商应对上述内容作出书面确认书,确认书原件作为资格审
查的一部分。
12.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
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如至原定截止时
间不足3个工作日,则需延长谈判开始时间,谈判文件发售时间、递交样品截止时
间等可以相应延长)前,在《河南省电子 (略) 》、《中国招标投
(略) 》、 (略) 国有资产管理处主页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竞
争性谈判文件公示期间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不受上述限制。
12.3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2.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
。采购人未通过本代理机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无效,谈判
时不予认可。
12.5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始谈
判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
前,将变更时间在《河南省电子 (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 (略) 国有资产管理处主页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三 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13.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编
写响应性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响应性文件应对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商务要求
15
和响应性文件中对响应的要求),供应商应承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
性负责。
13.2
供应商应完整签署响应性文件格式附件中《竞争性谈判响应书》和《抵制商业贿赂承
诺》,不得随意增减或修改内容。否则视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4.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4.1响应性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事宜的所有来往函
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14.2
关于计量单位,竞争性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
位;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
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4.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
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谈判
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
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15.响应性文件的组成。响应性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5.1竞争性谈判响应书
15.2响应文件汇总表
15.3 初次报价一览表
15.4 项目预算书
15.5 施工组织设计
15.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5.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5.8 证明文件
15.9 抵制商业贿赂承诺
16.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16.1
响应性文件从竞争性谈判公告所规定的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性文件被拒绝。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6
16.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
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
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
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性文件。
17.谈判报价
17.1
所有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的报价为工程报价、服务费、税金、
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
17.2 供应商要按初次报价一览表的内容填写。
17.3 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初次报价表。
17.4
投标报价为投标企业自主报价,投标企业应承诺若中标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及时支付
工人工资;否则,在本项目付款期间,招标人有权从应付中标人的项目款中扣减支付
相应款项或者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确保避免因本项目产生债务纠纷。
18.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19. 响应性文件的签署
19.1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性文
件。除了响应性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
,字迹必须清晰可认,响应性文件的目录必须编序。响应性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
乱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负责。
19.2响应性文件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
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9.3
未按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性文件或响应性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谈判小组
无法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性文
件。
19.4 响应性文件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签字、盖公章。
19.5 不接受电报、电传和传真的响应文件。
19.6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
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
但非供应商出具的材料,供应商改动无效。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文件或响
17
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谈判小组无法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
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20.响应性文件的密封、标记
20.1 参加谈判时,供应商应将响应性文件所有正、副本全部密封递交。
20.2 所有密封包装均应符合以下要求:
20.2.1 清楚标明递交至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指明的地址。
20.2.2 注明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编号和“在 年 月 日
时(谈判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0.2.3 在密封包装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20.2.4 所有密封包装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21.响应文件的递交
21.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性文件递交采购代
理机构,递交地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地址。
21.2 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接受响应性文件时核查谈判保证金。(如有)
21.3
在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下,由供应商代表或授权代表检查响应性文件的密封情况。经供
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送达谈判小组。
22.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多次
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性文件,最终响应性文件以响应性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的
最后一份响应性文件为准。
2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文件的,将被拒绝接受。
五 响应文件的开启
23.开启
23.1 在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启。
18
23.2 开启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3.3开启时,代理机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密封响应文件进行拆封。
23.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23.4.1 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上传、提交响应文
件的。
23.4.2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加密的。
23.4.3 (略) 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参加谈判的。
23.4.4 一个供应商不只提交一套响应文件的。
23.4.5 未在谈判公告规定中响应文件提交/上传的截止时间前签到的。
六 谈判
组建谈判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 3 人及以上单数。
24.谈判
24.1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地点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到达开标现场。
24.2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具体
表现形式如下:
24.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异常一致的。
24.2.2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
24.2.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24.2.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相互混装的。
24.2.6 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的。
24.2.7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的。
24.2.8 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24.6开标异议
供应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采购人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5. 响应性文件的初审
19
25.1谈判小组会将对响应性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性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
算上的错误、是否已正确签署等。响应性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
误的原则如下: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
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除非谈判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
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
文文本为准。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性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
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
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
25.2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5.2.1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将依据响应性文件按竞争性谈判公告及第三章供
应商须知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所述的资格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
其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资格、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资格
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
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会有权要求供应商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以供审查。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规
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视为其不具备
该资格条件。
25.2.2
符合性检查。谈判小组将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
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
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具体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
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竞争性谈判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
利。(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
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谈判。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
性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1)响应性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2)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4)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工程质量、工期、项目组成人员等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
件要求的。
(5) (略) 预算员印章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公章及预算员印章的。
20
(6)工程内容和工程范围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7)对工程质量或使用性能产生不利影响的。
(8)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列、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9)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意思表述不明确,或前后矛盾
,或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10)响应性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响应性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
字迹模糊无法辩认,或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11)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谈判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性文件。谈判
小组决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
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25.2.3 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将现场告知其理由。
25.3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具体
表现形式如下:
25.3.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异常一致的。
25.3.2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
25.3.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25.3.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相互混装的。
25.3.6 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的。
25.3.7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
25.3.8
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的。
25.3.9 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26.响应性文件的澄清
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应当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
间内作出澄清。但澄清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响应性文件
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谈判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
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27. 谈判
27.1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本次谈判程序。
21
27.2谈判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谈判小组所有成
员集中与供应商按照顺序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
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
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
动谈判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文件有实质性
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通知所有参加谈判供应商。
27.3本次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二轮次报价,并给予每个供应商相同的机
会。响应文件报价为第一轮次报价,第二轮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报价(除采购
文件有实质性变动外),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27.4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村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
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8.谈判过程及保密原则
28.1
凡与本次谈判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谈判中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
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8.2
在谈判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丧失参加谈判的资格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成交原则
七 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次谈判将按照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
相等的前提下,以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最终评定价作
为成交供应商的依据,按最终评定价由低到高排列。最终评定价相同的,按最后一轮
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最终评定价与最后一轮的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最终评定价、最后一轮报价与技术指标均相同的,按服务优劣排列。以上全部相同的
,通过随机抽取产生。
30. 价格调整
30.1谈判小组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价格折扣条件
的,按照“价格调整要素及价格折扣幅度列表”对供应商报价进行调整。
30.2价格调整要素及价格折扣幅度列表:
22
价格要素
价格折扣幅度
中小微企业投标,且产品
6%
出自小型或微型企业
注:供应商认为按规定享受其他国家政策支持、扶持的,由供应商提供相关法律
法规依据,每项按0.5%折扣。
30.3 如果同一包为单一产品,对最后一轮报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报价作为最
终评定价。
最终评定价=最后一轮报价×(1-∑价格折扣幅度)
30.4 如果同一包内有多个产品,部分产品符合政策功能要求的,只对符合政策
功能要求的产品依据《报价明细表》按上述价格折扣幅度进行折扣。
30.4.1如果最后一轮供应商按《报价明细表》报价,对最后一轮报价进行调整,调
整后的报价作为最终评定价。
单项调整报价=最后一轮单项报价×(1-∑价格折扣幅度)
最终评定价=∑单项调整报价+∑不进行价格调整产品的最后一轮单项报价
30.4.2如果最后一轮报价只报总价,先对第一轮报价进行调整,再按最后一轮报
价比第一轮报价降价幅度计算出最终评定价。
第一轮单项调整报价=第一轮单项报价×(1-∑价格折扣幅度)
第一轮调整后报价总价=∑第一轮单项调整报价+∑不进行价格调整产品的第一
轮单项报价
最终评定价=(最后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第一轮调整后报价总价供应商或其
提供的产品按规定享受其他国家政策支持、扶持的,由供应商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每项按0.5%折扣。
30.4.3 对最后一轮报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报价作为最终评定价。
最终评定价=最后一轮报价×(1-∑价格折扣幅度)
31.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供应商
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和2名成交候选人。
32. 成交通知书及成交公告
32.1
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河南省电子 (略) 》、《中国招标投标
(略) 》、 (略) 国有资产管理处主页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
发出成交通知书。
23
32.2
成交供应商在宣布成交结果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视为成交后自
动放弃成交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成交供应商在有效的最后一轮报价中报
价最低,非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视为供应商恶意串通。
32.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
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4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33.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谈判废止的权利
33.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谈判废止,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33.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3.1.2 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3.1.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3.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评标期间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
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废标处理。
八 合同授予
34.签订合同
34.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竞争性谈
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性文件,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双方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性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
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谈判保证金
将被没收,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逾期不与成交供应商签
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34.2
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补充或修
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
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4.3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
24
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
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
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35.1关于工程量清单中存在数量差额与缺项的说明(如果存在数量差额和漏项
九、补充条款
)
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与采购文件、合同条款、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
阅与理解,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最终
结算与支付的依据,而供应商必须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投标过程中供应商必须认
真阅读图纸和采购人的采购文件、补遗书、答疑、答疑补充等开标前的文件,详细
踏勘现场,对照工程量清单数量进行全面复核,对发现的数量差额与缺项,供应商
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通知采购人检查,进行更正;
除非采购人以补遗函或答疑补充的形式给予更正,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不允许
自行调整,采购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数量存在差额与缺项而供应商未提出异议,视为
供应商考虑竞争的原因已将工程量清单存在数量差额与缺项费用计入其它费用,供
应商不能再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额与缺项为由提出增加费用。
35.2供应商在自行踏勘现场时充分考虑项目的复杂程度,如果产生消防、雨污
水管道、煤气管道、网络、线路等项目的工程量,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内。项目施
工过程中如果产生有拆除的电线、电缆、电风扇、门窗等固定资产,由中标供应商
运送到指定地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内。
35.3中标价已包含大气扬尘防治、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等工作的全
部内容,应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进行施工,因以上原因造成的一切后
果由供应商负全责。因政府和行业要求对大气扬尘治理、文明施工等采取的封土、
停工等行动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5.4供应商须具有保证本项目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经济实力,当发包人工程进
度款支付暂时不到位时,须投入保证工程正常开展的流动资金,保证项目按工程进
度要求顺利实施。否则,造成工程进度延误等各种不良影响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35.5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处以供应商中标合同金额的千分
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35.6供应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人员
25
进行派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项目经理,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每
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2个工作日,本项目不接受更换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如果中标供应商更换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力解除
合同,供应商赔偿采购人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
任。
35.7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控制
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用。
35.8成交供应商进场后,因供应商原因连续停工3天,发包人有权利解除合同
,重新进行招标,供应商所完成的工程量不进行结算,供应商承担因合同解除而产
生的所有费用并赔偿发包人各方面损失并支付10%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35.9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保证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按照设
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
负责。如果不能满足,发包人有权利解除合同,重新进行招标,供应商所完成的工
程量不进行结算,供应商承担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赔偿发包人各方面损
失并支付10%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35.10本项目实施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遵守《 (略) 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等规章制度
和学校相关工作规则;提供审计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完整性负责,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资料不全、不实或不准确所造成后果的责
供应商需对补充条款的各项约定在响应文件中做出承诺,否则视为对磋商文件
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2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总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制定
27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示范文本)》(GF-2013-
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
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
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
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
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
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
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
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
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
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
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
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28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
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
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
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
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29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
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30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
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
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1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
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32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33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部分。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34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
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35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略) 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 (略) 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
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36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7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38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不得违法分包或转包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39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
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40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
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41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42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
和金额为: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
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
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43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
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44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45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46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
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
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47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
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
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
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48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
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49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略) 起诉。
50
第五章 附件--响应性文件格式
注释:
《响应性文件格式》是供应商的部分响应性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需
文件的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响应性文件。
目 录
附件1 响应性文件封面(格式)
附件2 竞争性谈判响应书(格式)
附件3 响应性文件汇总表(格式)
附件4初次报价一览表(格式)
附件5 项目预算书
附件6 施工组织设计
附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附件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9 证明文件(格式)
附件10 抵制商业贿赂承诺(格式)
1
附件1.1 投标文件包装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至: (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指明的地点)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2
附件1.2 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封面(格式)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包 号: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日 期 :
3
附件2 竞争性谈判响应书
致: (采购人):
(供应商名称)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包号: )的竞争性谈判。现正式提交下述文件一份。
1、响应性文件汇总表
2、初次报价一览表
3、项目预算书
4、施工组织设计
5、证明文件。
6、抵制商业贿赂承诺。
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提供工程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争性谈
判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
条件。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
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2、我方承诺在竞争性谈判活动中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
3、一旦我方确认为成交供应商,我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
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并承诺质量达到 标准。
4、我方同意在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性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
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成交,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
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
行承担因对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6、我方保证尊重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完全理解本采购项目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保
证。
7、我方理解并遵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规定,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
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4
8、如果发生供应商须知第25.2.1、25.2.2项所述情况,同意我方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
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9、如果发生供应商须知第25.3、32.2项所述情况,同意谈判小组认定我方的行为属于
恶意串通行为,并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10、如果发生供应商须知第28.2项所述情况,同意我方被认定为丧失参加谈判的资格,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并
缴纳服务费。否则,视为我方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2、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工作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视为我方成交后无正
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3、我方最近3年内的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
1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15、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5
附件3 响应文件汇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
工 期
项目经理
预算造价
(大写)
报价中未含内容及
要求配合条件
对报价需要说明的
问题
备注
包号
资质等级
(专业及
等级)
工程质量
等级
证书编号
资格级别(
专业及等级
)
6
附件4 初次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及包号:
货币单位:元
总报价
人民币(大写)
¥:
注: 供应商按格式填列,不得自行更改,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7
二次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及包号:
货币单位:元
总报价
人民币(大写)
¥:
注: 供应商按格式填列,不得自行更改,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本项目共进行两次报价,本表是二次报价(或即最终报价),供应商不需在响应
性文件附此表,而是自行准备加盖单位公章的空白报价表若干份,以便在谈判
时现场填写。
8
附件5 项目预算书
预算员签名(盖章):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9
附件6 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自拟)
(供应商应当充分了解项目现场情况,并结合实际情况编写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10
附件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____ ,年龄:____ ,职务:____系 ____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11
附件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致: ______ (采购人) :
我______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本授权,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谈判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性文件递交、参加谈判、签
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代
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务: 职务: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此处请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法人授权委 (略) 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2
附件9 证明文件
9.1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
9.2本企业基本情况及投入项目人员及设备情况(格式见附表)
13
附表9.2.1
1 企业名称
2 地址(总部)
3 电话:
4 传真:
5 注册地
6 公司资质等极:
供应商一般情况
联系人:
电子邮箱:
注册年份:
7 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主营范围
8
1
2
3
…
9 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10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14
财务状况表
联系人及职务:
附表9.2.2
一、 开户银行情况
开户银行
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二、近年的资产负债情况
财务状况
1、总资产
2、流动资产
3、总负债
4、流动负债
5、税前利润
6、税后利润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15
附表9.2.3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姓
名
职
务
职
称
证书
名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
级别
证号 专业
原服务企
业
项目数
主要项目
名称
一旦我公司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我方保证上
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
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16
附表9.2.4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简历表
性别
职称
年龄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任职年限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
开、竣工日
在建或
规模
期
已完工
工程质量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17
附表9.2.5
姓名
职务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性别
职称
年龄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任职年限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
在建或
期
已完工
工程质量
年 月 日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18
附件10 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
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致: (采购人) :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 (略) 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
良好声誉,在参与贵单位组织的竞争性谈判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成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
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应商,与其它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供应商保
持良性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成员恶意串通,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
共利益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
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七、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
证明材料。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19
附件11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
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性)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0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
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第六章 政府采购政策
一、关于小、微企业及产品
1、政府采购政策: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1.2附声明函(无声明函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
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
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2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 (略) 可不填
报。)
1、政府采购政策
二、关于监狱企业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附证明材料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
复享受政策。
2、附声明函(无声明函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四、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及证明材料
参照执行最新相关采购政策
22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另册提供
23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竞争性谈判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工期(天)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A包 | 北校区田径场地维修项目 | 20 | *.36 | *.36 |
2 | B包 | 一本教室装修(2024年)项目 | 10 | *.05 | *.05 |
3 | C包 | (略) 图书馆馆舍维修项目 | 10 | *.64 | *.64 |
4 | D包 | 后勤服务中心4月份零星维修项目 | 20 | *.4 | *.4 |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1.1 项目名称: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2 采购人名称: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3 项目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4 项目编号: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2 | 合格供应商:具备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
3 | 谈判报价及费用:3.1本次谈判应以人民币报价。3.2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本项目谈判废止。3.3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规定,由代理机构向成交(中标)供应商收取 |
4 | 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本项目不组织。 |
5 | 响应性文件组成:1、电子投标文件1份;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
6 |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7 | 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8 | 本次谈判将按照最低评审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供应商最后一轮的报价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最终评定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
9 |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由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和2名成交候选人。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在《河南省电子 (略) 》、《中国 (略) 》、 (略) 国有资产管理处主页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
10 |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文件中涉及的相关条款均不适用。 |
11 | 签订合同: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12 |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13 | 付款方式:详见第二章项目建设要求。 |
14 |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结束后60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
15 | 本项目现场开标,逾期未提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16 | 采购文件的澄清与变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 (略) 站“变更公告”和“答疑文件”告知供应商。各供应商须领取采购文件和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 |
17 | 解释: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响应性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当竞争性谈判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的除外。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18 |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贯彻落实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
注:以上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须 |
装订于响应性文件内;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须装订于响应性 |
文件内,原件谈判时必查。以上有关材料原件因年检、换证等原因 |
在谈判时不能提供的,可以提供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并装订 |
于响应性文件内。 |
24.2 | |||||||||||||||||||||||||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具体 | |||||||||||||||||||||||||
在 | 评审过 | 程中, | 谈 | 判小 | 组发现 | 供 | 应 | 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视为 | 供 | 应 | 商相互串通。具体 | |||||||||||||
表现形式如下: | |||||||||||||||||||||||||
表 | 现 | 形式如下: | |||||||||||||||||||||||
24.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异常一致的。 | |||||||||||||||||||||||||
24.2.2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 | |||||||||||||||||||||||||
24.2.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 |||||||||||||||||||||||||
24.2.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相互混装的。 | |||||||||||||||||||||||||
24.2.6 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的。 | |||||||||||||||||||||||||
24. | 2 | .7 | 有 | 证 | 据 | 证 | 明供 | 应 | 商与采 | 购 | 人、采 | 购 | 代理机构或其他供 | 应 | 商串通的其他情形的。 | ||||||||||
24.2.8 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
27.2谈判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谈判小组所有成 |
员集中与供应商按照顺序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 |
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 |
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 |
动谈判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文件有实质性 |
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通知所有参加谈判供应商。 |
注:供应商认为按规定享受其他国家政策支持、扶持的,由供应商提供相关法律 |
法规依据,每项按0.5%折扣。 |
30.3 如果同一包为单一产品,对最后一轮报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报价作为最 |
终评定价。 |
最终评定价=最后一轮报价×(1-∑价格折扣幅度) |
30.4 如果同一包内有多个产品,部分产品符合政策功能要求的,只对符合政策 |
功能要求的产品依据《报价明细表》按上述价格折扣幅度进行折扣。 |
30.4.1如果最后一轮供应商按《报价明细表》报价,对最后一轮报价进行调整,调 |
整后的报价作为最终评定价。 |
单项调整报价=最后一轮单项报价×(1-∑价格折扣幅度) |
最终评定价=∑单项调整报价+∑不进行价格调整产品的最后一轮单项报价 |
30.4.2如果最后一轮报价只报总价,先对第一轮报价进行调整,再按最后一轮报 |
价比第一轮报价降价幅度计算出最终评定价。 |
第一轮单项调整报价=第一轮单项报价×(1-∑价格折扣幅度) |
第一轮调整后报价总价=∑第一轮单项调整报价+∑不进行价格调整产品的第一 |
轮单项报价 |
35.1 | 关于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包号 | ||||
供应商 | 资质等级(专业及等级) | ||||
工 期 | 工程质量等级 | ||||
项目经理 | 资格级别(专业及等级) | 证书编号 | |||
预算造价(大写) | |||||
报价中未含内容及要求配合条件 | |||||
对报价需要说明的问题 | |||||
备注 |
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 |
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 |
1 | 企业名称 | |
2 | 地址(总部) | |
3 | 电话: | 联系人: |
4 | 传真: | 电子邮箱: |
5 | 注册地 | 注册年份: |
6 | 公司资质等极: | |
7 | 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 |
8 | 主营范围 | |
1 | ||
2 | ||
3 | ||
… | ||
9 | 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 |
10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财务状况 | |||
1、总资产 | |||
2、流动资产 | |||
3、总负债 | |||
4、流动负债 | |||
5、税前利润 | |||
6、税后利润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原服务企业 | 项目数 | 主要项目名称 | |||
一旦我公司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我方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任职年限 | |||||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工 | 工程质量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任职年限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工 | 工程质量 |
(招标编号:驻黄淮竞[2024]0701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A包:北校区田径场地维修项目:
中标人: (略) (略)
中标价格:15.*元
标段(包)[003]C包: (略) 图书馆馆舍维修项目:
中标人:河南益 (略)
中标价格:5.*元
标段(包)[004]D包:后勤服务中心4月份零星维修项目:
中标人:河南 (略)
中标价格:10.*元
二、其他:
黄淮学院后勤服务中心4、7月份维修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后勤服务中心4、7月份维修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驻黄淮竞[2024]0701号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16日
四、评审日期:2024年7 月23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成交情况
A包:
成交供应商: (略) (略)
地址:西平县盆尧镇政府东侧
成交金额:*.00元
项目经理: 买金岭 执业证书信息:豫*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
B包:
截止到2024年 7月 23
日9时00分,递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本项目B包流标。
C包:
成交供应商:河南益 (略)
地址: (略) (略) 横水镇中心大街28-36号
成交金额:*.00元
项目经理: 王红星 执业证书信息:豫*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
D包:
成交供应商:河南 (略)
地址: (略) 驿城 (略) 中段
成交金额:*.00元
项目经理:赵镜昆 执业证书信息:豫*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
七、评审专家名单:王利明(谈判小组组长)、李桂霞、熊新利(采购人代表)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有关规定向成交(中标)供应商收取
。
收费金额:A包:*、C包:*、D包:*。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 (略) 》、《中国招标投标
(略) 》、 (略) 国有资产管理处主页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
作日。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开源大道76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开源大道76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03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河 (略) 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
联 系 人: 徐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略) 后勤服务中心4、7月份维修
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 目 编 号:驻黄淮竞[2024]0701号
项 目 名 称: (略) 后勤服务中心4、7月份维修改造项目
采 购 人: (略)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略)
二○二四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项目建设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说明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解密)
六.谈判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合同授予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响应性文件格式
第六章 政府采购政策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5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驻黄淮竞[2024]0701号
2.项目名称: (略) 后勤服务中心4、7月份维修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分包划分: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A包
北校区田径场地维修项目
工期(天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
20
)
)
*.36
*.36
1
2
3
4
B包 一本教室装修(2024年)项目
10
*.05
*.05
C包 (略) 图书馆馆舍维修项目
10
*.64
*.64
后勤服务中心4月份零星维修
D包
20
*.4
*.4
项目
5.采购需求:
(1)建设地点: (略) 内
(2)建设内容:工程量清单及谈判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3)工期要求:见包号要求
(4)质量标准:合格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实行中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执行促进中小微企
业发展政策(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
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任意一年
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成则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5
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凭据。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
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
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
(略) (http://**.cn)】(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7本项目拟 (略) 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
的社保证明。
3.8本次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只可对其中一个包号进行投标,多投视为无效投
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 7 月 17 日至2024年 7 月 21
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
7
3.方式: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谈判者,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
其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3.1、3.2、3.3、3.4、3.5、3.6、3.7条证明材料到驻马店
市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领取采购文件,并将上述资
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 7 月 23 日9时00分。
2.地点:河 (略) (略) 7 (略) 北校区综合楼217室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 7 月 23 日9时00分。
2.地点:河 (略) (略) 7 (略) 北校区综合楼217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 (略) 》、《中国 (略)
》、 (略) 国有资产管理处主页发布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项目咨询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开源大道76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
名称: (略)
地址: (略) 开源大道76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
8
第二章 项目建设要求
1、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 (略) 后勤服务中心4、7月份维修改造项目
1.2、建设地点: (略) 内
1.3、建设内容:工程量清单及谈判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2、承包方式和质量标准
2.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2.2、质量标准:合格
3、谈判范围及工期
3.1、谈判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谈判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3.2、要求工期:见包号要求。
4、工程款支付时间:按合同约定。
5、项目建设要求
1)施工设备进入工地时间:合同签署后3日内。
2)按照工程量清单及国家有关标准施工。
3)材料设备的采购、竣工验收,按双方订立的有关协议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本工程项目部所有人员为响应文件中配备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调
整,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
5)成交供应商负责本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督、协调、技术文件的整理、归档。
6)在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监理人的检查,
向采购人、监理人报告施工进度和质量。
7)工程施工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或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含技术要
求说明和设计修改通知单)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如有修改,应取得采购人和工
程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对修改的内容应作详细记录,并作为绘制竣工图纸的依据。
8)施工现场的电源、水源及其他外部条件由采购人协调。
6、工程的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下列技术资料
1)检验合格证
2)工程竣工图
3)施工检验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竣工报告及竣工通知书
5)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9
6)工程竣工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向采购人办理有关验收手续。
7、工程建设标准
依据谈判文件的要求,本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以及省、自治区、 (略) 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等的要求。主要的“规范和标
准”如下:
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以及省、自治区、 (略) 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2、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质量评定标准、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标准图
集 等,规范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10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内容、要求
1.1 项目名称: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1.2 采购人名称: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1.3 项目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1.4 项目编号: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序号
1
2
合格供应商:具备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谈判报价及费用:
3.1本次谈判应以人民币报价。
3
3.2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本项目谈判废止。
3.3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规定,由代理机构向成交(中
标)供应商收取
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本项目不组织。
响应性文件组成:
1、电子投标文件1份;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次谈判将按照最低评审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供应
商最后一轮的报价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最终评定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
商。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由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和2名成交候选
人。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在《河南省电子 (略) 》、《中国
(略) 》、 (略) 国有资产管理处主页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
4
5
6
7
8
9
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0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文件中涉及的相关条款均不适用。
11 签订合同: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12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
13 付款方式:详见第二章项目建设要求。
14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结束后60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是合
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5 本项目现场开标,逾期未提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采购文件的澄清与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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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澄清、更正或更改的
内容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 (略) 站“变更公告”和“答疑文件”告知
供应商。各供应商须领取采购文件和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
解释: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
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规
定外,仅适用于谈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响应性文件格式的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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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当竞争性谈判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
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的除外。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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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1.适用范围
一 说 明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公告中工程项目及相关伴随服务。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3
“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响应性文件工程承包方。
2.4
“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
2.5 “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效期”
系指本次采购项目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的期限。成交供应
商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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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最高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详见谈判公告。
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4.1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谈判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参加谈判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
4.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关于推行政府采
购资格审查环节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驻财购[2022]15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无
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备查。采购人有权
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
项的真实性。(原件)
4.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复印件)
4.4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
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复印件)
4.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
任意一年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则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复印件)
4.7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凭据。(复印件)
4.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
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
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
(略) (http://**.cn)】(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4.9本项目拟 (略) 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
的社保证明。(原件)
4.10其他证明文件(采购人根据项目需要提出且为本次采购所必要的)。
注:以上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须
装订于响应性文件内;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须装订于响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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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内,原件谈判时必查。以上有关材料原件因年检、换证等原因
在谈判时不能提供的,可以提供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并装订
于响应性文件内。
5.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6.联合体参加谈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7.2本项目不允许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8.特别说明:
8.1供应商承诺参加谈判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
法人所拥有。
8.2 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谈判。
8.3
供应商应承诺在谈判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并由相关部门查处。
9.质疑和投诉
9.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性文件
截止时间3日前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谈判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
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所有质疑均须按照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之规定的内容和格式
提交,逾期或不按规定提出的不予受理。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
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9.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谈判文
件、谈判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
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10. 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响应性
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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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1.1 竞争性谈判公告
11.2 项目建设要求
11.3 谈判须知
11.4合同主要条款
11.5响应性文件格式
11.6评定办法及标准
11.7工程量清单
1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谈判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日前
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
式予以答复,采购人将答复内容以答疑文件的方式发给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收受
人;如无疑问,谈判供应商应对上述内容作出书面确认书,确认书原件作为资格审
查的一部分。
12.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
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如至原定截止时
间不足3个工作日,则需延长谈判开始时间,谈判文件发售时间、递交样品截止时
间等可以相应延长)前,在《河南省电子 (略) 》、《中国招标投
(略) 》、 (略) 国有资产管理处主页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竞
争性谈判文件公示期间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不受上述限制。
12.3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2.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
。采购人未通过本代理机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无效,谈判
时不予认可。
12.5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始谈
判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
前,将变更时间在《河南省电子 (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 (略) 国有资产管理处主页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三 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13.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编
写响应性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响应性文件应对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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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响应性文件中对响应的要求),供应商应承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
性负责。
13.2
供应商应完整签署响应性文件格式附件中《竞争性谈判响应书》和《抵制商业贿赂承
诺》,不得随意增减或修改内容。否则视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4.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4.1响应性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事宜的所有来往函
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14.2
关于计量单位,竞争性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
位;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
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4.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
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谈判
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
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15.响应性文件的组成。响应性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5.1竞争性谈判响应书
15.2响应文件汇总表
15.3 初次报价一览表
15.4 项目预算书
15.5 施工组织设计
15.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5.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5.8 证明文件
15.9 抵制商业贿赂承诺
16.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16.1
响应性文件从竞争性谈判公告所规定的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性文件被拒绝。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6
16.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
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
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
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性文件。
17.谈判报价
17.1
所有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的报价为工程报价、服务费、税金、
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
17.2 供应商要按初次报价一览表的内容填写。
17.3 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初次报价表。
17.4
投标报价为投标企业自主报价,投标企业应承诺若中标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及时支付
工人工资;否则,在本项目付款期间,招标人有权从应付中标人的项目款中扣减支付
相应款项或者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确保避免因本项目产生债务纠纷。
18.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19. 响应性文件的签署
19.1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性文
件。除了响应性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
,字迹必须清晰可认,响应性文件的目录必须编序。响应性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
乱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负责。
19.2响应性文件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
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9.3
未按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性文件或响应性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谈判小组
无法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性文
件。
19.4 响应性文件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签字、盖公章。
19.5 不接受电报、电传和传真的响应文件。
19.6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
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
但非供应商出具的材料,供应商改动无效。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文件或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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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谈判小组无法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
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20.响应性文件的密封、标记
20.1 参加谈判时,供应商应将响应性文件所有正、副本全部密封递交。
20.2 所有密封包装均应符合以下要求:
20.2.1 清楚标明递交至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指明的地址。
20.2.2 注明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编号和“在 年 月 日
时(谈判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0.2.3 在密封包装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20.2.4 所有密封包装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21.响应文件的递交
21.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性文件递交采购代
理机构,递交地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地址。
21.2 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接受响应性文件时核查谈判保证金。(如有)
21.3
在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下,由供应商代表或授权代表检查响应性文件的密封情况。经供
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送达谈判小组。
22.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多次
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性文件,最终响应性文件以响应性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的
最后一份响应性文件为准。
2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文件的,将被拒绝接受。
五 响应文件的开启
23.开启
23.1 在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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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开启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3.3开启时,代理机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密封响应文件进行拆封。
23.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23.4.1 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上传、提交响应文
件的。
23.4.2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加密的。
23.4.3 (略) 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参加谈判的。
23.4.4 一个供应商不只提交一套响应文件的。
23.4.5 未在谈判公告规定中响应文件提交/上传的截止时间前签到的。
六 谈判
组建谈判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 3 人及以上单数。
24.谈判
24.1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地点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到达开标现场。
24.2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具体
表现形式如下:
24.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异常一致的。
24.2.2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
24.2.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24.2.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相互混装的。
24.2.6 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的。
24.2.7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的。
24.2.8 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24.6开标异议
供应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采购人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5. 响应性文件的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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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谈判小组会将对响应性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性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
算上的错误、是否已正确签署等。响应性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
误的原则如下: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
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除非谈判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
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
文文本为准。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性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
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
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
25.2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5.2.1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将依据响应性文件按竞争性谈判公告及第三章供
应商须知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所述的资格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
其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资格、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资格
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
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会有权要求供应商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以供审查。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规
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视为其不具备
该资格条件。
25.2.2
符合性检查。谈判小组将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
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
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具体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
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竞争性谈判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
利。(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
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谈判。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
性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1)响应性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2)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4)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工程质量、工期、项目组成人员等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
件要求的。
(5) (略) 预算员印章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公章及预算员印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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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内容和工程范围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7)对工程质量或使用性能产生不利影响的。
(8)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列、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9)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意思表述不明确,或前后矛盾
,或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10)响应性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响应性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
字迹模糊无法辩认,或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11)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谈判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性文件。谈判
小组决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
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25.2.3 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将现场告知其理由。
25.3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具体
表现形式如下:
25.3.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异常一致的。
25.3.2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
25.3.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25.3.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相互混装的。
25.3.6 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的。
25.3.7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
25.3.8
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的。
25.3.9 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26.响应性文件的澄清
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应当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
间内作出澄清。但澄清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响应性文件
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谈判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
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27. 谈判
27.1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本次谈判程序。
21
27.2谈判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谈判小组所有成
员集中与供应商按照顺序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
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
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
动谈判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文件有实质性
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通知所有参加谈判供应商。
27.3本次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二轮次报价,并给予每个供应商相同的机
会。响应文件报价为第一轮次报价,第二轮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报价(除采购
文件有实质性变动外),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27.4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村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
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8.谈判过程及保密原则
28.1
凡与本次谈判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谈判中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
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8.2
在谈判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丧失参加谈判的资格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成交原则
七 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次谈判将按照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
相等的前提下,以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最终评定价作
为成交供应商的依据,按最终评定价由低到高排列。最终评定价相同的,按最后一轮
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最终评定价与最后一轮的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最终评定价、最后一轮报价与技术指标均相同的,按服务优劣排列。以上全部相同的
,通过随机抽取产生。
30. 价格调整
30.1谈判小组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价格折扣条件
的,按照“价格调整要素及价格折扣幅度列表”对供应商报价进行调整。
30.2价格调整要素及价格折扣幅度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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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要素
价格折扣幅度
中小微企业投标,且产品
6%
出自小型或微型企业
注:供应商认为按规定享受其他国家政策支持、扶持的,由供应商提供相关法律
法规依据,每项按0.5%折扣。
30.3 如果同一包为单一产品,对最后一轮报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报价作为最
终评定价。
最终评定价=最后一轮报价×(1-∑价格折扣幅度)
30.4 如果同一包内有多个产品,部分产品符合政策功能要求的,只对符合政策
功能要求的产品依据《报价明细表》按上述价格折扣幅度进行折扣。
30.4.1如果最后一轮供应商按《报价明细表》报价,对最后一轮报价进行调整,调
整后的报价作为最终评定价。
单项调整报价=最后一轮单项报价×(1-∑价格折扣幅度)
最终评定价=∑单项调整报价+∑不进行价格调整产品的最后一轮单项报价
30.4.2如果最后一轮报价只报总价,先对第一轮报价进行调整,再按最后一轮报
价比第一轮报价降价幅度计算出最终评定价。
第一轮单项调整报价=第一轮单项报价×(1-∑价格折扣幅度)
第一轮调整后报价总价=∑第一轮单项调整报价+∑不进行价格调整产品的第一
轮单项报价
最终评定价=(最后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第一轮调整后报价总价供应商或其
提供的产品按规定享受其他国家政策支持、扶持的,由供应商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每项按0.5%折扣。
30.4.3 对最后一轮报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报价作为最终评定价。
最终评定价=最后一轮报价×(1-∑价格折扣幅度)
31.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供应商
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和2名成交候选人。
32. 成交通知书及成交公告
32.1
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河南省电子 (略) 》、《中国招标投标
(略) 》、 (略) 国有资产管理处主页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
发出成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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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成交供应商在宣布成交结果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视为成交后自
动放弃成交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成交供应商在有效的最后一轮报价中报
价最低,非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视为供应商恶意串通。
32.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
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4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33.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谈判废止的权利
33.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谈判废止,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33.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3.1.2 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3.1.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3.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评标期间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
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废标处理。
八 合同授予
34.签订合同
34.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竞争性谈
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性文件,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双方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性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
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谈判保证金
将被没收,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逾期不与成交供应商签
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34.2
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补充或修
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
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4.3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
24
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
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
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35.1关于工程量清单中存在数量差额与缺项的说明(如果存在数量差额和漏项
九、补充条款
)
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与采购文件、合同条款、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
阅与理解,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最终
结算与支付的依据,而供应商必须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投标过程中供应商必须认
真阅读图纸和采购人的采购文件、补遗书、答疑、答疑补充等开标前的文件,详细
踏勘现场,对照工程量清单数量进行全面复核,对发现的数量差额与缺项,供应商
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通知采购人检查,进行更正;
除非采购人以补遗函或答疑补充的形式给予更正,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不允许
自行调整,采购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数量存在差额与缺项而供应商未提出异议,视为
供应商考虑竞争的原因已将工程量清单存在数量差额与缺项费用计入其它费用,供
应商不能再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额与缺项为由提出增加费用。
35.2供应商在自行踏勘现场时充分考虑项目的复杂程度,如果产生消防、雨污
水管道、煤气管道、网络、线路等项目的工程量,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内。项目施
工过程中如果产生有拆除的电线、电缆、电风扇、门窗等固定资产,由中标供应商
运送到指定地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内。
35.3中标价已包含大气扬尘防治、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等工作的全
部内容,应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进行施工,因以上原因造成的一切后
果由供应商负全责。因政府和行业要求对大气扬尘治理、文明施工等采取的封土、
停工等行动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5.4供应商须具有保证本项目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经济实力,当发包人工程进
度款支付暂时不到位时,须投入保证工程正常开展的流动资金,保证项目按工程进
度要求顺利实施。否则,造成工程进度延误等各种不良影响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35.5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处以供应商中标合同金额的千分
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35.6供应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人员
25
进行派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项目经理,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每
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2个工作日,本项目不接受更换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如果中标供应商更换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力解除
合同,供应商赔偿采购人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
任。
35.7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控制
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用。
35.8成交供应商进场后,因供应商原因连续停工3天,发包人有权利解除合同
,重新进行招标,供应商所完成的工程量不进行结算,供应商承担因合同解除而产
生的所有费用并赔偿发包人各方面损失并支付10%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35.9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保证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按照设
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
负责。如果不能满足,发包人有权利解除合同,重新进行招标,供应商所完成的工
程量不进行结算,供应商承担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赔偿发包人各方面损
失并支付10%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35.10本项目实施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遵守《 (略) 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等规章制度
和学校相关工作规则;提供审计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完整性负责,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资料不全、不实或不准确所造成后果的责
供应商需对补充条款的各项约定在响应文件中做出承诺,否则视为对磋商文件
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2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总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制定
27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示范文本)》(GF-2013-
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
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
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
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
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
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
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
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
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
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
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
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28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
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
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
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
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29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
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30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
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
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1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
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32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33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部分。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34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
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35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略) 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 (略) 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
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36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7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38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不得违法分包或转包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39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
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40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
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41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42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
和金额为: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
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
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43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
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44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45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46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
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
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47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
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
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
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48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
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49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略) 起诉。
50
第五章 附件--响应性文件格式
注释:
《响应性文件格式》是供应商的部分响应性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需
文件的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响应性文件。
目 录
附件1 响应性文件封面(格式)
附件2 竞争性谈判响应书(格式)
附件3 响应性文件汇总表(格式)
附件4初次报价一览表(格式)
附件5 项目预算书
附件6 施工组织设计
附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附件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9 证明文件(格式)
附件10 抵制商业贿赂承诺(格式)
1
附件1.1 投标文件包装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至: (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指明的地点)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2
附件1.2 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封面(格式)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包 号: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日 期 :
3
附件2 竞争性谈判响应书
致: (采购人):
(供应商名称)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包号: )的竞争性谈判。现正式提交下述文件一份。
1、响应性文件汇总表
2、初次报价一览表
3、项目预算书
4、施工组织设计
5、证明文件。
6、抵制商业贿赂承诺。
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提供工程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争性谈
判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
条件。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
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2、我方承诺在竞争性谈判活动中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
3、一旦我方确认为成交供应商,我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
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并承诺质量达到 标准。
4、我方同意在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性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
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成交,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
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
行承担因对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6、我方保证尊重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完全理解本采购项目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保
证。
7、我方理解并遵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规定,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
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4
8、如果发生供应商须知第25.2.1、25.2.2项所述情况,同意我方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
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9、如果发生供应商须知第25.3、32.2项所述情况,同意谈判小组认定我方的行为属于
恶意串通行为,并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10、如果发生供应商须知第28.2项所述情况,同意我方被认定为丧失参加谈判的资格,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并
缴纳服务费。否则,视为我方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2、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工作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视为我方成交后无正
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3、我方最近3年内的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
1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15、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5
附件3 响应文件汇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
工 期
项目经理
预算造价
(大写)
报价中未含内容及
要求配合条件
对报价需要说明的
问题
备注
包号
资质等级
(专业及
等级)
工程质量
等级
证书编号
资格级别(
专业及等级
)
6
附件4 初次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及包号:
货币单位:元
总报价
人民币(大写)
¥:
注: 供应商按格式填列,不得自行更改,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7
二次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及包号:
货币单位:元
总报价
人民币(大写)
¥:
注: 供应商按格式填列,不得自行更改,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本项目共进行两次报价,本表是二次报价(或即最终报价),供应商不需在响应
性文件附此表,而是自行准备加盖单位公章的空白报价表若干份,以便在谈判
时现场填写。
8
附件5 项目预算书
预算员签名(盖章):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9
附件6 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自拟)
(供应商应当充分了解项目现场情况,并结合实际情况编写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10
附件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____ ,年龄:____ ,职务:____系 ____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11
附件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致: ______ (采购人) :
我______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本授权,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谈判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性文件递交、参加谈判、签
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代
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务: 职务: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此处请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法人授权委 (略) 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2
附件9 证明文件
9.1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
9.2本企业基本情况及投入项目人员及设备情况(格式见附表)
13
附表9.2.1
1 企业名称
2 地址(总部)
3 电话:
4 传真:
5 注册地
6 公司资质等极:
供应商一般情况
联系人:
电子邮箱:
注册年份:
7 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主营范围
8
1
2
3
…
9 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10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14
财务状况表
联系人及职务:
附表9.2.2
一、 开户银行情况
开户银行
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二、近年的资产负债情况
财务状况
1、总资产
2、流动资产
3、总负债
4、流动负债
5、税前利润
6、税后利润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15
附表9.2.3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姓
名
职
务
职
称
证书
名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
级别
证号 专业
原服务企
业
项目数
主要项目
名称
一旦我公司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我方保证上
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
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16
附表9.2.4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简历表
性别
职称
年龄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任职年限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
开、竣工日
在建或
规模
期
已完工
工程质量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17
附表9.2.5
姓名
职务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性别
职称
年龄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任职年限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
在建或
期
已完工
工程质量
年 月 日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18
附件10 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
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致: (采购人) :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 (略) 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
良好声誉,在参与贵单位组织的竞争性谈判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成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
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应商,与其它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供应商保
持良性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成员恶意串通,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
共利益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
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七、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
证明材料。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19
附件11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
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性)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0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
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第六章 政府采购政策
一、关于小、微企业及产品
1、政府采购政策: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1.2附声明函(无声明函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
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
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2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 (略) 可不填
报。)
1、政府采购政策
二、关于监狱企业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附证明材料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
复享受政策。
2、附声明函(无声明函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四、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及证明材料
参照执行最新相关采购政策
22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另册提供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