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芜湖江北新区锦绣龙湾东侧1#地块和西湾花园15-2#15-3#地块EPC工程项目 | |
项目编号 | WH21GC2023FJ2019 | |
标段名称 | 芜湖江北新区锦绣龙湾东侧1#地块和西湾花园15-2#15-3#地块EPC工程项目(二标段) | |
标段编号 | WH21GC2023FJ*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 (略) |
地址 |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除托管区域外)楚江大道9号芜湖建筑科技产业园 | |
联系人及电话 | 戴鹏翔*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中乾 (略) |
地址 | (略) 上海路与兰州路交口中建智立方一期6号楼7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宋贺*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10日 | |
定标备选单位一 | 单位名称 | 中国建 (略)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 |
投标报价费率 | 90.85% | |
施工负责人 | 姓名:张飞翔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豫*4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杨慧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 | ||
工期(天) | 1080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 (略) 吉利区安置房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 加分业绩:1. (略) 吉利区安置房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 1.阜外华中 (略) 建设项目一标段: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
定标备选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中交二 (略) (联合体成员: (略) 天友 (略)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中交二 (略)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略) 天友 (略)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 |
投标报价费率 | 90.00 % | |
施工负责人 | 姓名:许威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0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周权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 | ||
工期(天) | 1080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南航国际创新港一期3#、4#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 加分业绩:1.南航国际创新港一期3#、4#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 | |
规定公示的 | 1.新建连云港至镇江铁路五峰山长江特大桥:2022-2023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 |
定标备选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略) (联合体成员:武汉开来 (略)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略)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 |
投标报价费率 | 90.83% | |
施工负责人 | 姓名:王子强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9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李易军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 | ||
工期(天) | 1080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 (略) 南街区块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加分业绩:1. (略) 南街区块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 |
规定公示的 | 1.上海浦东机场卫星厅及捷运系统工程:第十九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排序。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项目名称 | 芜湖江北新区锦绣龙湾东侧1#地块和西湾花园15-2#15-3#地块EPC工程项目 | |
项目编号 | WH21GC2023FJ2019 | |
标段名称 | 芜湖江北新区锦绣龙湾东侧1#地块和西湾花园15-2#15-3#地块EPC工程项目(二标段) | |
标段编号 | WH21GC2023FJ*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 (略) |
地址 |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除托管区域外)楚江大道9号芜湖建筑科技产业园 | |
联系人及电话 | 戴鹏翔*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中乾 (略) |
地址 | (略) 上海路与兰州路交口中建智立方一期6号楼7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宋贺*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10日 | |
定标备选单位一 | 单位名称 | 中国建 (略)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 |
投标报价费率 | 90.85% | |
施工负责人 | 姓名:张飞翔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豫*4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杨慧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 | ||
工期(天) | 1080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 (略) 吉利区安置房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 加分业绩:1. (略) 吉利区安置房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 1.阜外华中 (略) 建设项目一标段: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
定标备选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中交二 (略) (联合体成员: (略) 天友 (略)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中交二 (略)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略) 天友 (略)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 |
投标报价费率 | 90.00 % | |
施工负责人 | 姓名:许威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0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周权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 | ||
工期(天) | 1080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南航国际创新港一期3#、4#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 加分业绩:1.南航国际创新港一期3#、4#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 | |
规定公示的 | 1.新建连云港至镇江铁路五峰山长江特大桥:2022-2023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 |
定标备选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略) (联合体成员:武汉开来 (略)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略)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 |
投标报价费率 | 90.83% | |
施工负责人 | 姓名:王子强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9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李易军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 | ||
工期(天) | 1080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 (略) 南街区块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加分业绩:1. (略) 南街区块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 |
规定公示的 | 1.上海浦东机场卫星厅及捷运系统工程:第十九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排序。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