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 (略) 办法》( (略) 环发〔 * 〕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 * 〕] *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泉州市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泉州市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泉州市 (略)
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泉州软件园研发2号楼3层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 (略) 理后排入自建污水一体 (略) 理,,最终 (略) 排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项目产生的 (略) 理达标后通过2根15m高的排气筒外排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经采取有效的减震消声、隔声、 (略) 及空间距离的自然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固体废物通过 (略) 理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加强管理, (略) “三同时”制度前提下, (略) 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的, (略) 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 (略) 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 (略) (略) 门提出宝贵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 (略) 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泉州市 (略)
联系人:郑总
联系方式: ***
泉州市 (略)
* 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