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红安县七里坪镇街道整体提升工程(EPC)【HAJ*】红安县七里坪镇街道整体提升工程(EPC)【HAJ*】(HBHA-*SZ-*)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HA-*SZ-*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七里坪镇街道整体提升工程(EPC)【HAJ*】已由七里坪镇人民政府以七里坪镇党委会议纪要-【2023】030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县七里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红安县七里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红安县七里坪镇 建设规模:街道雨污管网、三线入地、道路刷黑、人行道提升、路灯基础。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街道雨污管网、三线入地、道路刷黑、人行道提升、路灯基础。 标段划分:1个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5-10 合同估算价:1600.00万元 | |||||||||||||||||||||||||||||||||||||||||
2.3其他:无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 执照;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以下资质: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 、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 (略) 政行业 (道路工程) 专业*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应具备至少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注: 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是指 2018 年 4 月以来承担的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提供合同,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投资额以合同为准) ;4、投标人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 (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之一,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近 5 (略) 政公用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②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基本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③设计负责人要求: (略) 政或建筑相关专业注册资格证书,并是本单位人员;5、 财务要求:要求提供近一年 (2021年)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财务状况无亏损,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6、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①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 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 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 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自行承诺) 。(注: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都必须满足信誉要求) 。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 员的责任和义务。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2 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 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12日至2023年04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6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及答疑所涵盖内容。。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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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1日 | |||||||||||||||||||||||||||||||||||||||||
备注: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