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 (略) 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药品挂网价格申报工作的安排,广州平 (略) 分申报药品价格等信息和材料的形式审核,现进行公示。有关事项如下:
一、公示内容
截止2022年4月30日24时,已在广州平台已成功完成价格信息申报且通过形式审核的产品。
二、公示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5月7日17:00。
三、产品信息公示及申(投)诉
(一)请有关单位在公示时间内登录广州平台进入“分类采购”子系统“信息公示及公布”模块查看并确认。逾期未操作视为不同意公示价格。
(二)对于申报价格不符合要求的药品,本次暂不予以挂网,广州平台拟于公示结束后退回产品价格申报信息,企业可重新填报提交。
(三) (略) 分省集采范围产品但不属于省集采非中选清单内的药品,本次暂不予以挂网;如有异议,企业可通过申投诉系统提交已报价但未中选证明,并留意平台后续通知。
(四)对于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但挂网的同通用名、剂型、规格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企业已达3家的国家集采药品,广州平台拟于公示结束后对此类产品在基础库停用,并将价格申报信息退回至企业。
(五)公示时间内,企业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登录广州平台,在“药品申投诉”子系统发起“产品信息”类别的申(投)诉,并关联相关产品ID提交。
如有疑问,请咨询020- *** (工作时间)。
特此通知。
广州公 (略)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