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海南省重大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工作制度(试行)》、《 (略) 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我 (略) 市级粮食储备库项目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请相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对重大事故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于期限内将整改报告及解除督办申请报至我委。地址: (略) 秀 (略) 6 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 406 办公室,联系人:王长圣,联系电话:*。
接到整改报告及解除督办申请后,我委将组织现场复查,确认重大隐患消除后解除督办。逾期未提交解除督办申请,我委将依规移交属地执法部门处置。
附件: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4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长圣,联系电话:*)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重大事故隐患问题 | 判定依据 | 检查时间 | 整改期限 |
(略) 级粮食储备库项目 | (略) (略) | 中交第 (略) | 重庆联盛 (略) | 吊篮安全限位器缺失 | 依据《 (略) 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第八条(五)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不齐全、失效或者被违规拆除、破坏,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 2024.6.2 | 2024.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