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通知书编码: | * | 询价通知书名称: | 株钻公司废刚玉粉处置项目询价函 | 采购联系人: | 刘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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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电话: | * | 采购联系人传真: | 采购联系人EMAIL: | ||||||||||||||||||||||||||
株洲钻石 (略) 废刚玉粉处置项目询价公告 株洲钻石 (略) 将对本公司废刚玉粉进行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要求,本次废刚玉粉处置实施方式如下: 一、项目编号:*-XSCL-*-FGYF001 二、项目名称:株钻公司废刚玉粉处置项目 三、项目简介: (略) 废刚玉粉进行公开询价处置,废刚玉粉的处置涉及钻石工业园区和新马精密工业园区两个区域,每年需处理量约为500吨左右(结算总量以实际称重为准)。 四、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一般固废经营许可资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法律纠纷,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企业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一般固废回收、利用、处置资质相关证明文件。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管理要求,为强化一般固体废物跨区域转移控制,报名企业具有收集、贮存、利用等综合处置资质的单位,在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 (略) 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 (略) 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五、报名单位服务要求 1、中选的处置单位负责对已出砂的废刚玉粉收集过程中的搬运、装车及运输中的人员、车辆安全负全部责任,所发 (略) 概不负责。 2、废刚玉粉的搬运、运输等所有费用由中选单位负责,本公司只负责协助并监督废刚玉粉处置全过程, (略) 相应规章制度办理称重移交手续。 3、收到处理通知约定时间内,按去除含水量的实际重量进行交割。 4、废刚玉粉处理移交后,应按中选单位综合处置资质范围对废料进行处理,不得隐瞒处置方式。 5.报价单位及中 (略) 安全规定。 六、报价文件的编写要求 1、报价方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询价文件的要求通过询价书附件递交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未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报价无效。 2、报价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以下部分: 2.1报价单(所报总价应包含13%的增值税); 2.2处置服务承诺书; 2.3营业执照(含许可经营批文); 2.4企业所在地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一般固废贮存场地及运输车辆,须提供贮存场地、运输方案、处置方案、运输车辆及司机资质证明材料、道路运输合同等; 2.5“信用中国”网站(http://**)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2.6其他材料(如有)。 3、报价文件的递交应注意以下事项: 3.1报价方应将报价文件电子版于规定时间内上传。 3.2报价方需将所有报价文件整理至同一份PDF格式文件中,并通过询价函附件上传。 七、评选规则 1.评选方式:最高价成交价法 指报价文件满足询价函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高的报价单位为中选单位的评审方法。 2、定性评价部分(否决项) 2.1有效的许可经营批文; 2.2企业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一般固废回收、利用、处置资质相关证明文件; 2.3处置服务承诺书; 2.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略) 自动监控系统查询无影响本次处置的相关资信风险。 八、其他 1、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有效单位不足三家的,将顺延报名时间48小时,其他工作相应进行顺延。如延长时间后,仍不足三家将在已通过报名单位中进行比选,处理时间不再进行顺延。 2、本次废刚玉粉处理将与中选单位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实施有效期为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3月2日止。 3、交易合同依据实际称重重量和中选供应商报价单价订立。 4、中 (略) 管理要求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九、处理时间安排:
株洲钻石 (略)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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