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基本情况
(略) 位于 (略) 缙云县壶 (略) 296号2号楼一楼西边、二楼。
2024年7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了《 (略) 年产*片百叶轮、*片砂轮片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并于2024年7月22 (略) (略) 备案,编号为2024-036。同意该项目建设。
(略) 年产*片百叶轮、*片砂轮片项目目前建设完成, (略) 年产*片百叶轮、*片砂轮片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 (略) 年产*片百叶轮、*片砂轮片项目于2024年11月22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固化、搅拌投料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 (略) 内车间外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的特别排放限制要求。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表1中3类标准。
6、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件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委托杭州杭新 (略)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 0.047t/a、颗粒物 0.017t/a、COD 0.014t/a、* 0.001t/a,符合环评中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 (略) 年产*片百叶轮、*片砂轮片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缙云县壶 (略) 296号2号楼一楼西边、二楼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9日-2025年1月6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验收报告2、专家意见(tci7)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 (略) ,电话:*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 (略) ,电话: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