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眉县远门河水库工程超占林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按照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我县拟对 (略) 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台账 (略) 1个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销号,现予公示。公示期自公示日起10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电话:0917-(略) 传真:0917-(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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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眉县远门河水库工程超占林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眉县远门河水库工程超占林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 (略) 级台账问题)
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 措施 | 措施落实 | 责任单位 | 完成效果 | 备注 |
1 | 眉县远门河水库工程超占林地5.08亩。 | 停 (略) 域施工,完善林地手续。 | 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超占林地范围进行勘界复核,编制临时用地勘测定界报告书、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临时用地恢复方案,组织专家评审,报 (略) 批复。 | (略) | 现已完成了临时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和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方案的编制工作, (略) (略) 、市林 (略) 等专家组织召开评审会议,1 (略) (略) 对临时使用林地手续予以批复,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