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砂石集散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南大膳镇双学垸,草尾河段左岸 |
建设单位 | 湖南发展琼湖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交通规 (略) |
项目概况 | 一、湖南发展琼湖 (略) 拟投资9582 (略) (略) 南大膳镇双学 (略) 砂石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该项 (略) 南大膳镇双学垸草尾河段左岸(工程上距茅草街镇约47千米,下距鲇鱼口约31千米),主要货种为鹅卵石、机制砂。主要建设内容:上游建设1个2000吨级散货进口泊位,下游建设1个2000吨级散货出口泊位,泊位总长度259米,采用浮码头结构型式,2个泊位各布置一艘钢制趸船作为靠船作业平台(进口泊位趸船主尺度为 65m×16m×2.8m×1.3m,出口泊位趸船主尺度为75m×16m×2.8m×1.3m);气膜仓结构的原料堆场(面积7820m2)及成品堆场(面积 7705m2);全封闭皮带机廊道,上游进口泊位皮带机廊道长度约260m,包括1座活动钢引桥,4座固定钢引桥,3座钢引桥墩合,中间设1座转运站。下游出口泊位皮带机廊道长度约70m,包括1 座活动钢引桥;4座转运站,总面积1084.3m2 ;护坡工程,长度259m,采用厚度600mm抛石护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防止扬尘污染环境;施工废水必须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施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妥善处置建筑弃渣和施工垃圾,防止二次污染;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严禁夜间施工,防止施工噪声扰民;施工期应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皮带机廊道采用密封式廊道,原料堆场及成品堆场均应为封闭式堆场;转运站各转载点采取密闭措施,装卸区域采用集料斗、装船机进行装卸;转运站各转载点采取密闭措施,设置密闭的溜筒和密闭导料槽,通过微雾抑尘措施防尘。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及机械尾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制要求。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应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好场内排水系统。本项目生产废水为趸船作业和堆场冲洗废水、船舶装卸喷淋废水及初期雨水等,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收集后依托后方*域机制砂项目的洗石洗砂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再回用于机制砂项目生产用水循环使用,船舶装卸喷淋废水进入物料,皆不外排;*域生活污水及船舶生活污水均依托机制砂项目建设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略) 地方标准 DB43/1665-2019) 表1中二级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综合利用,不外排。到港船舶的含油废水应经船舶自备的油水分离隔油预处理后由岸上设置的舱底油污水接收装置接收上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图布置,优化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船舶进入港区后禁止鸣笛,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废矿物油、废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按要求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 通讯地址: (略) 迎宾路5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