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 (略) 盐亭县富驿镇花林村蓬阳14井勘探作业临时用地的请示》(盐自然资〔2024〕82号)收悉。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第10次局务会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石 (略) (略) 川中油气矿临时使用你县富驿镇花林村5组集体土地1.7962公顷(其中:耕地1.7728公顷,林地0.0132公顷,建设用地0.0102公顷), (略) 盐亭县富驿镇花林村蓬阳14井勘探作业临时用地。
二、你局应加强临时用地管理,在临时用地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部临时用地信息系统上图入库,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临时用地批准信息。
三、你局应严格按《土地复垦条例》的相关规定,督促临时用地使用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足额预存复垦费用、及时组织复垦,并做好验收、备案工作,确保在临时用地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复垦。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自批文下发之日起至2027年3月9日止。如林地使用期限(2026年4月1日)届满后的续期未获批准,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
此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