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202 (略) 政府投资小规模交通建设工程公开征集候选投标企业
(2)项目地点: (略)
(3)项目依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略) 政府投资小 (略) 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发改规〔2023〕3号)
二、集中采购服务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1)《 (略) 政府投资小规模交通建设工程候选投标企业公开征集》( (略) 、水运、公路养护施工以及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试验检测等12类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采购文件的编制与发布以及相关手续办理。
(2)候选投标企业评审和选定。
(3)合同公示及相关后期服务。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本次公开征集代理服务费用取费标准为中标的代理机构的报价,待中标的代理机构在完成本次公开征集服务工 (略) (略) 后,由市交通运输局支付。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2.*元(含征集文件编制、专家评审费、场地使用费等一切费用)。
四、参与公开选择的集中采购服务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已在福建省 (略) 登记备案。
(2)近五年从事过候选投标企业选取或相关服务机构库设立的招标代理服务。
五、参与集中采购服务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本次集中采购服务招标代理机构评选办法采用双信封制,第一信封为资格审查部分,第二信封为报价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第一信封
a.《报名申请书》。
b.提供一份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从事过一个候选投标企业选取或相关服务机构库设立的招标代理服务证明(需同时提供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书、结果公告、签订的合同)。
c.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若有),递交标书需另附一份以备现场身份核查。
d.承诺函。
以上材料不齐全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第二信封
投标报价:代理机构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已公布的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即2.*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代理机构按照废标处理。
(3)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1套、副本2套)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全称、联系方式”等内容。
六、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上午9:00。
(2)地点: (略) 东 (略) 16号宁德交投天 (略) 交通运输局7楼会议室第一会议室。
逾期提交或不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评审办法及时间
(1)评审办法: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中标”评审办法。
项目采用双信封制,由我局评审工作人员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材料进行核查,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开启第二信封(报价),投标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
(2)评审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八、公告时间
2024年7月15日起至2024年7月18日止。
九、集中采购服务招标代理工作要求
(1)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7月26日(星期五)前完 (略) 工作。
(2)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履约过程中招标失败,由该代理机构继续承担该代理业务直至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务,原中标服务费用不予增加。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东 (略) 16号宁德交投天行商务中心;
电话:0593-*;
联系人:彭女士 。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202 (略) 政府投资小规模交通建设工程公开征集候选投标企业
(2)项目地点: (略)
(3)项目依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略) 政府投资小 (略) 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发改规〔2023〕3号)
二、集中采购服务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1)《 (略) 政府投资小规模交通建设工程候选投标企业公开征集》( (略) 、水运、公路养护施工以及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试验检测等12类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采购文件的编制与发布以及相关手续办理。
(2)候选投标企业评审和选定。
(3)合同公示及相关后期服务。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本次公开征集代理服务费用取费标准为中标的代理机构的报价,待中标的代理机构在完成本次公开征集服务工 (略) (略) 后,由市交通运输局支付。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2.*元(含征集文件编制、专家评审费、场地使用费等一切费用)。
四、参与公开选择的集中采购服务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已在福建省 (略) 登记备案。
(2)近五年从事过候选投标企业选取或相关服务机构库设立的招标代理服务。
五、参与集中采购服务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本次集中采购服务招标代理机构评选办法采用双信封制,第一信封为资格审查部分,第二信封为报价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第一信封
a.《报名申请书》。
b.提供一份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从事过一个候选投标企业选取或相关服务机构库设立的招标代理服务证明(需同时提供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书、结果公告、签订的合同)。
c.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若有),递交标书需另附一份以备现场身份核查。
d.承诺函。
以上材料不齐全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第二信封
投标报价:代理机构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已公布的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即2.*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代理机构按照废标处理。
(3)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1套、副本2套)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全称、联系方式”等内容。
六、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上午9:00。
(2)地点: (略) 东 (略) 16号宁德交投天 (略) 交通运输局7楼会议室第一会议室。
逾期提交或不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评审办法及时间
(1)评审办法: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中标”评审办法。
项目采用双信封制,由我局评审工作人员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材料进行核查,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开启第二信封(报价),投标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
(2)评审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八、公告时间
2024年7月15日起至2024年7月18日止。
九、集中采购服务招标代理工作要求
(1)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7月26日(星期五)前完 (略) 工作。
(2)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履约过程中招标失败,由该代理机构继续承担该代理业务直至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务,原中标服务费用不予增加。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东 (略) 16号宁德交投天行商务中心;
电话:0593-*;
联系人:彭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