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2021-14地块开发项目-劳务分包
招标公告
1. 仪征 (略) 就其承接的 (略) (略) 2021-14地块开发项目工程 (略) (略) 2021-14地块开发项目-劳务分包进行招标。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二标段、三标段的投标报名。
2. (略) 建设 (略)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略) (略) 南侧, (略) 东侧,仪城河北侧。
(2)工程规模:二标段:3#楼、4#楼、6#楼(土建工程-地上),框架剪力墙结构。3#楼:6347.17㎡(地上7+1层); 4#楼:9237.65㎡(地上10层);6#楼:9253.1㎡(地上10层)
三标段:5#楼、9#楼、13#楼(土建工程-地上),框架剪力墙结构。5#楼6354.83㎡(地上7+1层);9#楼6071.76㎡(地上7+1层);13#楼8778.98㎡ (地上11层)。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25年1月~2026年6月(具体项目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4)合同估算价:二标段:约*元;三标段:约*元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二标段: (略) (略) 2021-14地块开发项目-劳务分包二标段清单所有内容。
三标段: (略) (略) 2021-14地块开发项目-劳务分包三标段清单所有内容。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5.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5.5.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5.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5.4.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9月至2024年11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略) 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5.5.5. 二标段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2月01日以来,承担过劳务分包或者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额*元以上房建工程(厂房除外);三标段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2月01日以来,承担过劳务分包或者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额*元以上房建工程(厂房除外)。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劳务分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提供以下证明:1、劳务分包合同;2、已完成项目支付证明(指发票)。施工总承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5.5.6.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 (略) 于不合格状态。
5.5.7.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 (略) ”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5.5.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 请申请人于 2025年1月2日至1月3日上午9:00 ~11:30,下午14:30~17:00时, (略) 建设 (略) 报名( (略) (略) 111号210室),同时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缴纳现金资料费200元每个标段后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如下文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
(3)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企业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7)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8)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原件);
(9)申请人“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页截图(复印件);
(10)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
(11)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等申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各文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其中注明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应同时加盖法人章),按报名标段分别装订成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另附格式,见附件。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2个标段的投标报名,不可兼中,上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与后面标段的开标。
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万元整,要求在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名称: (略) 建设 (略) ;开户行:建设银行仪征支行营业部;账号:**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电子汇票或电汇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备注: (略) (略) 2021-14地块开发项目-劳务分包,只缴纳一次)。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略) 111号210室
联系人:邱工
电 话:0514-*
邮 箱:*@*q.com
9.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5年1月2日 至2025年1月3日
1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8日14时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