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吨人造石墨项目;
建设单位:江 (略) ;
项目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大仪镇工 (略) ,建设项目东侧为其他企业在建厂房;南侧为物流仓储中心,再南侧为国道G345;西侧为 (略) 生产厂房;北侧为 (略) 生产厂房。
本项目产品方案为人造石墨,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吨人造石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 (略) ;
联系人:高如康;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扬州叶萌环境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人:徐卿;
联系电话:#;
信箱:# @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产品方案为环保设备制造,行业代码及类别为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
根据《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本项目不在限制类、淘汰类和禁止类类范围。
本项目 (略) 工业 (略) 颁发的项目登记信息单,项目代码为2411-#-89-01-#。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的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可行性:
项目 (略) 大仪镇工 (略)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 (略) 大仪镇工 (略) 规划要求。通过对本项目的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 (略) 域的环 (略) 划,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3、建设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
(1)废气:本项目石墨化废气通过一套“石灰-石膏法三塔脱硫+湿式静电除尘” (略) 理后经1根40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装炉、出炉、破碎及包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式布袋除尘 (略) 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未被捕集的粉尘在车间无组织挥发,车间通风情况良好,能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均较小,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及附近人居生活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 (略) (略) (略) ,最终进入大仪 (略) 理 (略) 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高噪声设备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噪声值≤55dB(A)。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废均可得 (略) 置,固废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五、征询公众意见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qq.com或致电:#。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江 (略)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