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福彩圆梦 f 孤儿助学工程”
项目主要内容:“福彩圆梦 f 孤儿助学工程”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 (略) 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 (略) 校及在中等职业学校等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孤儿每人每学年提供*元助学金,直至毕业。
资助对象:“福彩圆梦 f 孤儿助学工程”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 (略) 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 (略) 校及在中等职业学校等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孤儿。
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资助*元助学金。
项目周期: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资金额度:*元(中央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开江县民政局儿童保障股负责人邓洪芳
联系方式:0818-*
项目完成情况:已全部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无
(二)项目名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项目资助对象是被认定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学生,以及全日制在校的中职(含技工,下同)学生、本专科(含高职,下同)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发放助学金。
资助标准:孤儿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3000元助学金;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全日制中职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3000元助学金;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资助6000元助学金。
项目周期: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
资金额度:12.*元(省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开江县民政局儿童保障股负责人邓洪芳
联系方式:0818-*
项目完成情况:已完成8.*元
接受督查情况:无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开江县民政局严格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福彩圆梦 f 孤儿助学工程”工作的通知》(厅办〔2019〕35号)《四川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3〕37号)要求,并向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发了《关于做好“福彩圆梦 f 孤儿助学工程”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四川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为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践行福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工作宗旨,广泛宣传“福彩圆梦 f 孤儿助学工程”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项目,确保符合助学资助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得到及时资助。2023年为28名在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金,已达到预期目标。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1、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 f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
2、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福彩圆梦 f 孤儿助学工程”工作的通知》(厅办〔2019〕35号)
3、四川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3〕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