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领域企业:
(略) 场行为, (略) 建设领域差异化监管评价工作,确保企业及时报送相应数据。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信息数据报送范围
凡在东营经济技 (略) 辖区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和工程质量检测企业均需报送差异化监管信息数据。本次上报工作所收集的数据 (略) 场主体近一年产生的信息数据(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已上报过信息数据的企业,数据如有更新,则需要上报更新数据,数据无更新的可不再上报。
二、信息数据报送内容
各企业根据《东营经济技 (略) 关 (略) 建设领域实行差异化监管的通知》(东开建管发〔2024〕10号)和自身实际,于2025年1月10日前上报相关信息数据和税收完税证明(按季度缴纳情况上报)。
三、信息数据上报方式
本次数据报送工作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线下信息数据由企业将数据按照明白纸要求整理后,*@*26.com,具体要求详见《东营经济技 (略) 建设领域差异化监管信息数据填报明白纸》(附件7)。线上数据报送需企业通过“东营经济技 (略) (略) (略) ”(网址:http://**:81/dykfqkh)进行数据上报,平台注册、登录及数据上报等相关流程详见《东营经济技 (略) (略) (略) 操作指南(企业端)》(附件8)。
四、其他说明事项
各企业如有差异化监管相关工作咨询,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问题咨询,谨防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建设管理部电话:(略)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32-(略)转6
平台技术支持QQ:(略),(略)
邮箱:*@*26.com
差异化监管材料发布公共邮箱:
*@*26.com
密码kfqxypjcl123
东营经济技 (略) 建设管理部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1:《东营经济技 (略) 关 (略) 建设领域实行差异化监管的通知》(东开建管发〔2024〕10号)
附件2:《东营经济技 (略) 关 (略) 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实行差异化监管的通知》(东开建管发〔2024〕11号)
附件3:东营经济技 (略) 建设领域差异化监管主体基本信息表
附件4:东营经济技 (略) 建设领域差异化监管优良信息表
附件5:东营经济技 (略) 建设领域差异化监管授权委托书
附件6:东营经济技 (略) 建设领域差异化监管信息数据填报承诺书
附件7:东营经济技 (略) 建设领域差异化监管信息数据填报明白纸
附件8:东营经济技 (略) (略) (略) 操作指南(企业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