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乌拉斯台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源县乌拉斯台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已由以伊州水发【2022】2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100.0%,项目法人代表为谢文胜,招标人为新源县水利服务站,代理机构为新疆鑫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源县
2.项目规模:防护治理面积13km2,主要建设封禁围栏5.03km,在围栏外侧配备水土保持宣传牌及警示牌;建设休闲广场一座,在村内布设宣传碑及垃圾箱等设施,建设河道防护工程0.89km,种植河岸行道数1.95km,配备灌溉设施,并在河岸建设防护围栏及人行道工程。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A** | 新源县乌拉斯台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监理标段 | 48 | 9.0 | 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缺陷责任期。 |
A** | 新源县乌拉斯台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一标段 | 48 | 240.0 | 在人居环境整治区建设水土保持宣传牌,并布设环保垃圾箱4组,在河道治理区建设主沟护岸措施435.66m,建设跌水水景观5座,沿主沟河岸种植行道树及草坪工程,并配套建设行道树灌溉系统1套,并在行道树外围安装防护围栏及人行道工程; |
A** | 新源县乌拉斯台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二标段 | 48 | 252.0 | 在生态修复区建设防护围栏工程5.03km,并在围栏外侧设置宣传牌及警示牌。在主沟一侧建设休闲广场1座,建设支沟防护渠道453m,渠道两侧种植行道树及草坪工程,并配套建设行道树灌溉系统1套。并在行道树外围安装防护围栏工程;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二标段: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疆外企业为一级建造师),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监理标段: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级(含*级)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级(含*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4月19日至2023年05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09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新源县水利服务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鑫诚 (略) |
地址: | 地址 | ||
邮编: | 邮编: | ||
联 系 人: | 杜坤 | 联 系 人: | 杨丹丹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监督单位: | 监督单位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