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建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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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建水县永成寨铅锌多金属矿勘探项目 | 建设地点 | 建水县坡头乡白显村 | 建设单位 | 建水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略) 建水县永成寨铅锌多金属矿勘探项目申请勘查期限:2021年3月29日至2026年3月29日,勘查面积为:1.01km2,勘查主矿种为铅锌多金属矿。设计主要工程量:坑探1130m(在原PD46的基础上,沿矿脉施工PD46-YM1坑道,长度150m。在原PD49的基础上,沿矿脉施工PD49-YM1、PD49-YM2,其中PD49-YM1长度100m,PD49-YM2长度120m。在原19号斜井中,1320平巷上施工平巷PD19-CM1H和 PD19-CM2坑道,其中PD19-CM1H长度380m,PD19-CM2长度380m),槽探2000m3(设置9条探槽,编号分别为TC1401、TC1201、TC1001、TC601、TC201、TC101、TC301、TC701、TC901),钻探2170m(设置17个钻孔,编号分别为ZK1201、ZK1202、ZK1001、ZK801、ZK601、ZK501、ZK401、ZK402、ZK201、ZK001、ZK101、ZK301、ZK302、ZK303、ZK701、ZK702、ZK901)和公辅工程。项目总投资523.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9万元,占总投资的7.6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大气环境 大气环境影响:坑口工业场地施工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运输、堆放和运输车辆的行驶产生的扬尘;临时施工便道修建及钻探设备支护场地平整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探矿施工作业扬尘;探矿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尾气以及办公生活区食堂油烟等。大气环境防护措施:1)PD46和19号斜井坑口工业场地废石临时堆场设置三面设置围挡,上方设置顶棚,并在上方设置喷雾洒水降尘设施;2)坑口工业场地施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建筑材料、废土石覆盖防尘、限制车速、保持施工场地清洁、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缩短施工时间;3)施工便道、钻探设备支护场地平整、探槽开挖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4)槽探、钻探产生的土石方就近堆放至各自施工场地内,采取土工布遮盖防尘,探矿结束后及时回填;5)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6)建设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其排放的废气符合环保有关标准,加强机械的维修、保养;7)PD49坑口生活区选用1台排风量为500m3/h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80%);19号斜井坑口生活区选用1台排风量为500m3/h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80%)。 2、地表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影响:坑道涌水、钻头冷却循环水和生活废水。地表水环境防护措施:1)19号斜井坑口生活区厨房废水经隔油池(0.5m3)收集处理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5m3)处理后由当地农户定期清掏作农肥,不外排;PD49坑口生活区厨房废水经隔油池(0.5m3)收集处理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5m3)处理后由当地农户定期清掏作农肥,不外排;2)钻头冷却水经塑料桶(1.5m3)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3)坑道施工标高均高于原19号斜井最低点标高,且坑探施工地段为白云岩夹灰岩段(T2?b)地层,因此勘查期无坑道涌水产生。 3、声环境 本项目探矿采用槽探、钻探、坑探,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有钻机、空压机、换气扇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85~95dB(A)。防护措施:1)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期;基础减震;2)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管理。 4、固废环境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勘探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废机油等。防护措施:1)槽探、钻探产生废土石就近堆放至各自施工场地内,对地势较陡的作业区要有临时拦挡设施,并采用土工布遮盖,探矿结束后及时回填,并进行植被恢复;2)办公生活区设置2个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送至周边村庄处置点进行处置;3)废机油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4)坑探产生废石暂存于坑口工业场地废石临时堆场(容积2750m3,设置三面设置围挡,上方设置顶棚,并在上方设置喷雾洒水降尘设施,地面硬化),废石无偿提供给坡头乡大石洞村委会用于乡村公路建设、白显锰矿和建水锰矿恢复治理,不外排。 5、生态 生态影响:本项目对生态影响主要为土地利用的影响、景观影响、植被影响、野生动物影响和水土流失影响。防护措施:1)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减少占地;2)探槽、钻孔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就近集中堆放,对地势较陡的作业区要有临时拦挡设施,并采用土工布遮盖,防风、防雨、防流失,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探矿结束后场地生态恢复;3)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少对周围野生动物的扰动。优化施工方案,尽量避开雨天施工;4)加强管理,严格保护好勘查区及其周围区域内的植被,除勘探区需要外,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勘查区及其周围区域内植被;1)按照施工时序,待单个工程施工结束后,立即对已完成单个工程破坏临时占地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措施。保证在本次勘查期结束前完成全部工程的生态环境恢复措施,选择适宜当地生长环境、生命力较强的植物物种,并保证复垦三年后植被成活率不低于90%;2)对开挖槽探工程形成的沟槽进行回填,回填完成后进行土地复垦,栽植适应当地的植被,种植间距为2×1.5米,并播撒草籽,每亩播撒约6kg;3)对钻机平台压占破坏的植被进行复垦,栽植适应当地的植被,种植间距为2×1.5米,并播撒草籽,每亩播撒约6kg;4)外购表土对工业场地进行全面平整,乔木栽植点覆土厚度50cm,其余区域覆土25~30cm,覆土不宜碾压,覆土完毕后,栽植乔木或播撒草籽;5)复垦按照“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进行复垦。 6、地下水环境防护措施:1)禁止在钻机冷却中添加含化学试剂的物质;2)遇到地下水径流区及时进行封堵,禁止在采用含有化学成分的封堵材料;3)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可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防渗要求进行建设,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的黏土层(渗透系数≤1×10-7cm/s)或2mm后高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7cm/s。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拟审批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 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 。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