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一分局、第二分局以及营根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海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3日 17:0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1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美 (略) 51号京航大酒店5楼6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14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美 (略) 51号京航大酒店5楼6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
预算金额 | ¥27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国兴大道27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金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龙华 (略) 26号金贸大厦14层E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 *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需求.pdf | ||
附件2 | 投标人(供应商)报名登记表.xls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一分局、第二分局以及营根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龙华 (略) *@*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一分局、第二分局以及营根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了满足办公需求和消防安全需要,改善纳税服务环境,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对综合业务办公用房进行维修改造。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只接受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参与本次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 (略) ”、“中国执行 (略) ”等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4日 至 2024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龙华 (略) *@*q.com。
方式:(1)线上获取文件,潜在供应商下载本公告附件《投标人(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将PDF格式的《投标人(供应商)报名登记表》*@*q.com。 (2)线下获取文件,潜在供应商下载本公告附件《投标人(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将盖章的《投标人(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 (略) 龙华 (略) 26号金贸大厦14层E1室。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美 (略) 51号京航大酒店5楼6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美 (略) 51号京航大酒店5楼6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
地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国兴大道272号
联系方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金 (略)
地 址: (略) 龙华 (略) 26号金贸大厦14层E1室
联系方式:李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