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骏宇混凝土有限公司(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凤岗镇兴园路1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凤岗镇兴园路1号,由于生产需要,建设单位需扩大规模,在原厂区内进行扩建,扩建内容为: (1)增加投资400万元,增加建筑面积约100m2(作为本次扩建项目的生产车间); (2)新增一套混凝土生产线,增加生产商品混凝土30万m3/年,并增加相应的生产设备和原辅材料; 项目扩建后总投资1400万元,总占地面积20000m2,建筑面积3670m2,年产商品混凝土50万m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收集后经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废气: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运输车辆扬尘、原料装卸粉尘、物料输送储存粉尘、物料混合搅拌粉尘、厨房油烟,采取的防治措施:①道路地面硬化,限制运输车辆在厂区内的行驶车速,在运输道路沿线设置喷淋装置降尘,并在厂区内设置冲洗装置,对进出厂区的车辆进行冲洗,同时定期对地面进行冲洗,保持地面清洁;②半封闭物料堆场设置顶棚、围挡遮围和洒水喷淋装置;③砂石物料由密闭的传送带输送,粉料通过密闭气动管道输送,整个输送储存过程均为封闭式作业,且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顶部呼吸阀设置袋式除尘器相连;④混合搅拌时物料进出口封闭,搅拌仓内部搅拌时产生的颗粒物由设置的气体交换孔直接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⑤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固废:项目生活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06-25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政策相符性分析不充分,项目概况不全,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不完善等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