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旗良路(K0+000-K10+000)修复养护工 (略) 武清区交通局以 《关于旗良路(K0+000-K10+000)修复养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武交审批〔2023〕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 (略) 武清区交通局以《 (略)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书》(GLSP2023-005)批准建设,建 (略) 级补贴资金、武清区财政资金共同投入,代建 (略) 国泰 (略) ,招 (略) 国泰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本工程的修筑范围为旗良路局部段落,具体范围为旗良路(KO+000-K3+365、K3+871-K10+000),路段约长9.494km,为结构性修复养护。旗良路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
道路横断面布置:(1)KO+000-K1+964、K4+755-K10+000路段断面形式为:1.5m(人行道)+9m(行车道、硬路肩)+1.5m(人行道),路基全宽12m。(2)K1+964-K4+755段断面形式:1.5m(人行道)+24m(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1.5m(人行道),路基全宽27m;
工程修复养护主要内容:本工程修复养护路段为结构性修复养护,局部铣刨重铺,并对局部位置根据病害程度采用基层挖补。
2.2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旗良路(KO+000-K10+000)修复养护工程,包括为旗良路(KO+000-K10+000)结构性修复养护工程和青上路(K16+000-K23+000)土路肩硬化处理及交通工程。
2.3计划工期
2023年10月18日至2024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养护资质证书,类别级别要求为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级)资质(在有效期内);3、各省、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最新养护资质证书,序列等级要求为路基路面养护*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养护*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在有效期内)。近五年内(工程交工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或者三级或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交通运输部2020年 (略) 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 (略) (略) 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 (略) 场信用等级评价以202 (略) (略) 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未参与202 (略) (略) 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的单位,以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和202 (略) (略) 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均未参与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为A级。(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需附说明并加盖公章:1、未参加202 (略) (略) 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2、未参加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3、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和202 (略) (略) 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均未参与)。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现场报名,需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经办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将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经办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xinyuegcgl@163.com(邮件标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后,与本项目联系人联系,请贵公司及时注意查收邮件并保持电话畅通。报名时间为2023年09月08日至2023年0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08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 (略) ( (略) 武清开发区俊安商务园俊新三号楼一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武清网政务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国泰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 (略) |
地址: | (略) 武清区光明道18号通汇广场 | 地址: | (略) 武清开发区俊安商务园俊新三号楼一楼 |
邮政编码: |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人: | 贾大朋 | 联系人: | 邢工 |
电话: | 022-* | 电话: | 02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