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汽车客运站候车厅北侧一间门面(含出站口南侧仓库)三年期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一、项目编号:#01
二、项目名称:泰兴汽车客运站候车厅北侧一间门面(含出站口南侧仓库)三年期出租项目
三、项目信息:
1、坐落位置: (略) (略) 168号。
2、房产证号:苏(2024) (略) 不动产权第#号。
3、出租面积:99.69㎡(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详情见评估报告(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4、出租资产使用情况:正常使用。
5、附属设施: 水电齐全。
6、其他说明:非住宅。
四、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1、租金(万元/年):底价#元/年。
2、租期(年): 3年。
3、租金支付方式:年付(先付后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周内缴纳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在首次租金起算对应日一周内缴清下一年度租金。
4、租赁押金(元):成交价*0.25,交易双方自行结算。
五、交易方式:采取协 (略) 络竞价的方式。
六、承租方的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
七、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 #.00元。
2、缴纳截至时间: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截至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保证 (略) (略) 指定银行账户(系统自动生成)。
3、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企业法人须从其企业银行账户缴纳;
(2)保证金未按系统提示缴纳,逾期未缴纳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 (略) 理。
4、 (略) 置:
(1)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签订的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无故放弃承租者,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2)未竞价成功的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按照其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八、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5日10时起,2024年12月12日10时止。
2、报名地点: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 (略) (略) (http://**: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注册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 (略) 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1)其中若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
①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照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③承诺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2)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①身份证原件;
②承诺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九、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至后,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性审查。
2、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承租方,以不低于底价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十、竞价:
1、竞价时间:以系统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2、竞价地点: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时间内 (略) (http://**: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3、竞价幅度:1000元。
4、竞价时长:10分钟,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如有意向承租方出价,系统将自动延迟2分钟。
十一、成交:
1、竞价结束后,经出租方确认的成交通知 (略) 。
2、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承租方于1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缴纳租金。
十二、意向承租方须知:
1、本次招租项目只接受整租,招租用途经营或仓储、无污染、无噪音、合法经营。
2、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出租房屋现状,向出租方查看相关房屋产权、建设手续,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向出租方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3、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务必了解项目情况、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
4、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房屋租金底价报价(其他承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5、意向承租方须 (略) 络竞价,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意向承租方有特殊情况不能 (略) 络竞价,需在竞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出租方的批准。
6、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对房屋外立面、主体结构进行任何改动。租赁期满或承租方因经营不善等原因中途退租的,出租方不对装修费用进行补偿,承租方于租赁期满或退租之日起10日内将不破坏墙体结构的可移除物品自行清理,如未清理,出租方有权对该类物 (略) 置。
7、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转租或分割出租;擅自转租或分割出租的,转租或分割出租行为无效,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8、租赁期内的水、电、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承租方支付,出租方仅提供水、电接入。
十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
(1)江 (略) (http://**)
(2) (略) (略) (http://**)
2、意向承 (略) 产权交易系统的相关问题可依据《 (略) 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略) (略) —办事指南”下载)处理。
3、出租方和承租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双方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 (略) (略) 缴纳交易服务费。
十五、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出租方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68号
联系方式:#
2.组织方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62号
联系方式: 0523-#
3.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6号鑫泰大厦
联系方式:0523-#
4.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23—#
十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于出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