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潮阳区公路事务中心:
我局于2023年12月21日收到 (略) 潮阳区榕江片区美丽乡村风貌带建设项目—省道234沿线风貌带提升项目(高速出入口)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并于2023年12月21日受理你单位 (略) 潮阳区榕江片区美丽乡村风貌带建设项目—省道234沿线风貌带提升项目(高速出入口)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申请。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39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挡护率97%,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根据《 (略) 发展 (略) 财政厅 (略) 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每平方米0.6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本项目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面积为33934m2,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0360.4元。请你单 (略) 税务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 (略) 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项目划转工作的通知》(汕头税发[2020]87号)有关要求,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工作。
(略) 潮阳区水务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