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产业发展大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 (略) 水利局河湖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30日
二、联系电话:0574-*,传真:*
三、电子邮箱:*@*q.com
四、通讯地址: (略) 海 (略) 64号
五、联系人:梁超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产业发展大厦
2、建设地点: (略) 北仑区霞浦街道
3、建设单位: (略) 北仑区凤 (略)
4、方案编制单位: (略) 水利水电规 (略)
5、方案受理时间:2024年5月28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用地红线面积3.6807hm2,总建筑面积*.2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m2,地下建筑面积*.80m2,容积率2.49,建筑密度42.23%,绿地率20%,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工程、道路广场工程以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执行。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8.2852hm2,其中永久占地3.6807hm2,临时占地4.6045hm2。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为55.*m3,其中挖方51.*m3,填方3.*m3,借方1.*m3,余方50.*m3,包括拆除料1.*m3、钻渣泥浆17.*m3、一般土方31.*m3。本工程余方考虑分类消纳,余方中的拆除料 (略) 北仑宏远 (略) ,用于制砖等资源化利用;一般土方拟外运至柴桥穿山渣土中转码头-海河建材码头进行处置;钻渣泥浆外运至宁波 (略) 进行处置,如后期周边有更适宜接受单位,可就近利用。
本工程总投资约*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万元。
本工程于2024年4月底开工,于2027年4月完工,预计工期为36个月。
(略) 水利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