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前郭县查干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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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前郭县查干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 (略) 前郭县查干湖生态小镇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第二高级职业中学 | (略) (略) | 该项 (略) (略) 前郭县查干湖生态小镇,项目总用地面积*.51㎡,总建筑面积55098.60㎡。新建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16269.91㎡;36个教学班,可满足1800人上课;研学中心实训楼(图书馆)1栋,建筑面积 11365.64㎡;食堂宿舍楼1栋,建筑面积11441.40㎡,可满足700人就餐,1000人住宿;食堂公寓楼1 栋,建筑面积 11441.40㎡,可满足 700 人就餐,1000 人住宿;体育馆 1栋,建筑面积 3812.60㎡; 配套建设门卫(4个) 100㎡、变电所200㎡、换热站及二次供水泵房 300㎡、消防水池及泵房 167.65㎡;建设绿地41195.87㎡以及其他相关辅助设施及购置设备等。总投资为 35795.57 万元,环保投资451.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26%。 | (一)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项目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实验废水经酸碱中和预处理后,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三)该项目化学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教学楼楼顶高空排放,排放口设置在高于实验楼楼顶2m,确保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二级排放标准;厂界处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大于 8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排烟管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确保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营运期各类噪声,采取有效的消声隔声措施,经距离衰减后,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五)实验废物和医疗废物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食堂产生的垃圾进行收集后,放入指定垃圾桶内,由有资质单位收集通过专用的餐厨收集车(防渗漏) 清运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堆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计,做好防雨、防腐和防渗措施并设置标识,以避免污染地下水现象发生。 (七)该项目取暖采用集中供热。 (八)加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开展环境风险经常性演练,确保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