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公安局宛城区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公安局宛城区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 (略) 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对《 (略) 公安局宛城区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宛区发改*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略) 公安局宛城区公安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服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宛城区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E*0
2.3建设地点:汉冶街道老庄社区以东,A11以南,南都路以西。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汉冶街道办事处老庄社区,总建筑面积20883.21㎡,地上建筑面积13458.49㎡,地下建筑面积7424.72㎡。
2.5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0883.2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458.49㎡,包括:业务技术用房面积13120.41㎡,窗口用房面积338.08㎡;地下建筑面积7424.72㎡,机动车车位167个。配套绿化面积3785㎡,道路面积1900㎡,地上车位面积450㎡,机动车车位35个,非机动车车位67个,围墙388米,大门1个,旗台1处,分局标识台1处。
2.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 (略) 公安局宛城区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总承包(EPC) ,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第二标段: (略) 公安局宛城区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 (略) 公安局宛城区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复核。)
2.7质量标准:
一标段:设计符合规范、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竣工移交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二标段: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
三标段: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发包人要求,通过审查部门备案;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工程施工总承包(EPC);
二标段:该项目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三标段:该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9计划工期:
一标段:24个月(含设计工期);
二标段: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三标段:自合同签署之日至工程审计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项目资格要求: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员要求:
a.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注:上述负责人均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4)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上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 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6)提供企业无重大安全事故查询证明(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或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无行贿行为承诺: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a.联合体最多应由2家单位组成,须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由联合体内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提交一份授权书,以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b.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c.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内各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d.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e.联合体内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传至联合体牵头人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10.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2二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项目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建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建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4)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无行贿行为承诺: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8)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3三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项目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4)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无行贿行为承诺: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诚信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并对外网公示。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免交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① 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② 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③ 保证金免交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 (略)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④ 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⑤ 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 (略) 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7月06 日08时00分至2023年07月27日09时0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地点及方法: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从右侧“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nyzf 格式)及资料。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过程中,请务必保持 CA 证书在电脑端的正常接入)。
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时间及开标地点:
5.1 本项目投标人需自行上传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 年07 月27 日 9:00 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用信安 CA 数字证书登录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次项目解密时长为40分钟,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错过解密时长,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5.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或网络问题等情况,无法及时解密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公安局宛城区公安分局
地 址: (略) 宛城区联合街66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23幢3层03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
邮 箱:*@*63.com
监督单位: (略) 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宛城区独山大道39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