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略) (略) 一期项目建设工程
二、澄清信息- 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所有涉及业绩证明文件中竣工验收材料“须提供以下五项材料中至少三项作为证明材料且所提供材料须完全体现业绩指标要求,否则不予认可,资审不合格:①经图审的施工图纸②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③施工许可证④五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必备)⑤施工合同”
调整为:
“投标人除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外还应当按要求提供不少于下列二项能证明类似工程业绩的材料:1、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2、施工合同;3、施工许可证;4、施工图。以上所提供材料须完全体现业绩指标要求,否则不予认可,资审不合格。考虑到不同省份竣工验收备案表名称有所不同,现明确:可提供当地相当于竣工验收备案表的由主管部门颁发签字盖章的文件(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此类名称不同于上述竣工验收材料的,需同时提供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性文件佐证,且不得弄虚作假, (略) 将进 (略) 理。)”
- 考虑到不同省份社保缴纳证明要求有所不同,现明确社保缴纳要求根据各省规定查询,但需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证明并加盖公章。(各省不一的以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2.3(P7)投标文件组成中包括:技术标部分:(1)(2)(4)(5)(6)(8)项材料; 商务标部分:(1)(2)(3)(5)项材料。根据招文P35具体数字对应明细。发现与软件制作中相比,商务标和技术标存在不一致的地方。针对技术标版块:请问1,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投标文件组成中规定一致,本项目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供施工组织设计?请问2,对于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的第8条参与本工程投标计分的各种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技术标装订成册;因软件中无此版块,且本项目为合理低价法,不存在加分的证件,请问是否按照软件版本,不提供第八条内容?针对商务标版块:请问1,投标文件组成的商务标中(5)商务标正副本之后附工程预算书一份,因软件中无此板块,请问是否可以不提供?
答:本项要求按招标文件中的 4.2.3 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
- 问:本招文P12的第15条描述: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材料。请问:法定代表人是否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是否仅提供授权委人的社保证明材料视为满足要求?
答:本条明确变更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或委托代理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材料)。
- 问:本招文P14描述:采用 (略) 上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可通过江 (略) 金融服务系统选择电子投标保函,开具保函的保费应当从投标人对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交至保函开具人企业帐户。根据电子保函开具机构咨询,目前开具保函系统暂时未增加公对公电汇或者银行转账权限,请问是否本项目可选择微信支付或者支付宝支付保函费用方式在金融服务系统申请开具保函?
答:本项明确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问:本项目招文P15中规定,授权委托人可以是建造师或者“三大员”,也可以是非建造师或三大员中一员,满足是本单位即可。但资审文件中规定委托代理人 ? 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 由投标单位经营人员担任。请问:是否授权委托人可不固定为注册建造师,只要是本单位职工均视为满足要求?
答:本项明确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7、问:投标文件中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以及法人签字是否均可以使用电子章加盖?如类似:“根据《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4】7 号)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 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是否均可以使用电子签字完成盖章并上传投标文件。
答:参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编制-4.3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修改-4.3.1电子投标文件均应当由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并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加盖电子签名章要求执行
8、问:招标文件P9约定“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每月的25 日前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按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核定的合同内已完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项目完工经竣工验收后,工程竣工结算经评审后付至评审价的85%;工程竣工决算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留3%作为质量保修金,竣工验收合格后每年返还工程结算价的1.5%,两年还清(不计息)。”
该付款条件将造成承包方极大的垫资压力。
问:(1)可否将“项目完工经竣工验收后,工程竣工结算经评审后付至评审价的85%”调整为“项目完工经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按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核定的合同内已完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款”。
(2)可否将“工程竣工决算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调整为“工程竣工结算经评审后付至评审价的97%”。
答:本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9、问:招标人附件提供的xml文件有两个,分别为“工程量清单.xml”及“ (略) (略) 一期项目##18.xml”,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为准导入报价清单。
答:制作招标文件时需导入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清单的XML格式,本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 问:招标人要求需评审材料表637项,本项目已明确计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只须对综合单价负责,报价中材料的数量、单价应由投标人自己负责。故不知招标人限制需评审材料,是否是通过设置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请招标人明确,需评审材料表是否仅供投标人参考,不需要投标人在报价清单中对其中材料的数量、单价进行对应?
答:本项目未设置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本项请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当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澄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城市发展总部经济大厦
联系方式: #
2.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吉安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高铁 (略) 总部经济大楼515
联系方式: #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