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和县污水处理厂改造及委托运营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477号
项目名称:新和县污水处理厂改造及委托运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和县污水处理厂改造及委托运营
数量:2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新和县污水处理厂改造及委托运营,具体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的改造设计及施工、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工艺调试及试运行(含菌种)及委托运营。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改造,运营期限为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上自行打印后加公章,查询日期须是报名期间内的日期﹚,(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略)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 (略) 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 (略) (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 (略)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 (略) ”拒收。
特别提示:
1、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新 (略) 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乾明臻合 (略)
地 址: (略) 北大街 (略) (原地委综合办公楼)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杨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