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共永和靖边区县工委遗址修缮及布展工程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
采购单位 | 南靖县南坑镇村雅村民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南靖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20日11:56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略) 芗城区农垦大厦11楼1110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4月21日至2023年04月2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3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王、小胡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南靖县南坑镇村雅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南靖县南坑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伦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芗城区农垦大厦11楼11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王 *、小胡* |
项目概况
中共永和靖边区县工委遗址修缮及布展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芗城区农垦大厦11楼11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ZJ采字[2023]靖0408号
项目名称:中共永和靖边区县工委遗址修缮及布展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 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中共永和靖边区县工委遗址修缮及布展工程 | 1(项) | * | 否 | * | 0 |
合同履行期限:按谈判文件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描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不低于*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 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响应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响应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1日至2023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芗城区农垦大厦11楼1110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芗城区农垦大厦11楼1110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芗城区农垦大厦11楼1110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靖县南坑镇村雅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南靖县南坑镇
联系方式:刘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伦 (略)
地 址: (略) 芗城区农垦大厦11楼1110室
联系方式:小王 *、小胡*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小胡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