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规范管理,拓展学生社区服务功能,方便师生生活购物,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引有实力的运营商,在两校区投放自动售货机,为师生提供健康、便捷的无接触式自助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西安工程大学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YYZX#
(三)项目地点:西安工程大学金花、临潼校区内
(四)费用、投放地点及服务期限
1.场地使用费
自助售货机项目场地使用费报价底价:#元/台/年。报价不含水、电、网络等费用,成交单位自行安装插卡式电表,根据实际计量另行支付水、电、网络等相关费用。
限价规定:为切实保障学生利益、防止生活必需要品高额利润转嫁学生等因素的基础上,对项目报价采取限价形式,报价上涨幅度不得超过底价的25%。
响应单位报价低于底价或高于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2.投放地点:
本项目要求在西安工程大学金花校区、临潼校区指定地点投放智能自助售卖设备,提供24小时食品、饮料、日常生活用品销售,满足师生购物需求。具体投放数量和位置如下:
标段一:共计7台,均为综合售卖柜,具体点位为:
标段二:共计17台,综合售卖柜,具体点位为:
所有自动售货机要求2024年10月8日前安装到位并正常运营。
3.服务期限
合同期限为3年,采取1+2的模式进行管理。每一年期满进行综合评议,综合评议符合学校要求,予以续签次年合同,总合同期不超过#年。
(五)附加要求
成交单位需向学校无偿捐赠1台直饮水机,品牌型号和安装点位由学校确定。
二、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三)响应单位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近三年内运行服务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管理服务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
(五)响应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响应单位(或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响应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下的磋商活动。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以往在我校校园经营服务过程中违反学校管理规定、合同违约行为单位及个体的参与。
三、报名及招引文件的领取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
2.地点:西安工程大学临潼校区22-8行政楼四层后勤管理处(集团)433A运营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
3.报名提供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响应单位营业执照;
(3)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报名同时免费领取招引文件。
5.联系人:任老师 029-#。
(二)现场踏勘:响应单位可赴场地自行踏勘
四、服务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招引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截止时间:
应在2024年10月10日上午9:00前将响应文件和相关资格证明文件送交到评审会议现场,过时视为弃权。
(二)谈判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上午9:00
(三)谈判地点:西安工程大学金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层后勤管理处(集团)会议室。
(四)本项目只接受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提交的响应文件,其他形式提交的,包括电报、传真、邮寄形式的响应视为无效响应。
后勤管理处(集团)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