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民生路11号 【广交所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 地 址:
(略) 南沙区榄 (略) 11号
- 项目编号:
GZ2024QG*
-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 面积:
107.11 ㎡
- 截止时间:
2024-09-24
- 租赁期限:
5 年
- 出租用途:
办公
- 特 色:
-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报名指引。
出租标的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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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略) 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租金不包含管理费。租金每三年递增一次,在上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年为一期收取,签订合同当天承租方须缴纳一年租金和合同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为签订合同总金额的10%。后续每期租金承租方需在每期的首月底前支付当期租金。租金每三年递增一次,在上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 ||
资产来源 |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略) 南沙区榄 (略) 11号 | 标的所在区域 | 南沙区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107.11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5 年 |
出租面积描述 | |||
免租期限 | 无免租期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
权证编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略) 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不涉及优先权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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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9-10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补充延牌说明 |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 1 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否则,愿意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6%。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抵扣的,成交方需先向广 (略) 缴清交易服务费,并缴清合同租金和合同保证金后,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诚意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1770.27 元。 | ||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诚意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交易双方同意承租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广州产权交易所于收到交易双方已签署的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项下的合同保证金和所有合同租金组成部分,合同保证金为签订合同总金额的10%,合同保证金和所有合同租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向出租方补足。如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划转合同保证金和所有合同租金后有剩余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的,由广州产权交易所 (略) 退回。 (4)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方须没有拖欠过出租方租金或管理费,没有失信记录(以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 4、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承租方案。对于提交的承租方案说明不完善,或使用用途未得到出租方认可的,出租方有权不通过其资格审核。 5、意向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物业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如国家、政府部门、集体征收/征用/拆迁,承租方应无条件退租及搬迁,租赁合同自动终止,租金计付至实际交还物业之日止,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如地上建(构)筑物被认定违建予以拆除的,则承租方应无条件退租及返还土地并按租金标准支付使用费至实际返还土地之日止,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3、租赁期间承租人不能转租/转借商铺的全部或部分,如需转租/转借商铺的全部或部分,需由承租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出租方初审后提交镇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才能转租/转借,并签订相关协议,明确责任。 4、承租方须于签订租赁合同当天向出租方支付合同的所有合同租金以及合同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为签订合同总金额的10%。 5、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承租方承租后,如需对出租标的及其附着物进行装修、修缮或维修的,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在租赁期满时或承租方退场时,上述装修、修缮或维修承租方不得拆除。 6、合同签订时间以出租方要求时间为准。 7、参与竞投人或竞投单位没有拖欠出租方租金或管理费,没有失信人记录。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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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委托方(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委托方所有。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2)意向方提供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结果打印页; (3)意向方提供承租方案,方案内容须包含标的地址、公司简介、过往项目运营简介及本次意向经营的业态、方向等说明。意向方需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提交的承租方案执行。对于提交的承租方案说明不完善,或使用用途未得到出租方认可的,出租方有权不通过其资格审核; (4)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自然人应提交: (1)意向方身份证; (2)意向方提供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结果打印页; (3)意向方提供承租方案,方案内容须包含标的地址、意向方简介、过往项目运营简介及本次意向经营的业态、方向等说明。意向方需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提交的承租方案执行。对于提交的承租方案说明不完善,或使用用途未得到出租方认可的,出租方有权不通过其资格审核; (4)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承诺书 | 1、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提交的承租方案执行。 3、我方没有拖欠过出租方租金或管理费,没有失信记录。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略) 榄核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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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联系人信息
交易机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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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黄先生、刘先生 | ||
联系方式 | (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