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经青神县人民政府批准,受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规划建设用地性质 | 使用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方式 | 拍卖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MSQ2023-12 | 青竹街道盐关路以东,老河街以北 | 约13.13亩 | 服务设施用地 | 50年 | ≤1.0 | ≤35% | ≥35% | ≤15米 | 拍卖 | 800万元 | 170万元 |
注:该宗地的出让范围以规划部门红线图为准,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不影响成交价款及价格有效性。
二、竞买人范围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拍卖出让须知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拍卖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文件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9月3日在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土地交易板块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报名及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9月3日17时前,在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进行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日17时。(以网上银行到达竞买保证金账户为准)
1. 点击【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青神县公共交易网(http://**);
2. 点击土地交易公告相关内容;
3. 按网页提示内容进行操作(获取拍卖资料、交纳保证金等)。
网上报名要求竞买人必须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青神农商银行的账户并开通网上银行,交纳竞买保证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网站上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若因竞买人操作不当,造成竞买保证金交纳不成功的,责任自负;竞买人因网络原因无法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8-*)。(注:自然人通过建设银行缴款的上限为50万元)
六、竞买申请人须在拍卖会当天即2023年9月4日9时至9时30分提交相关证件的纸质报名资料。通过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应价牌。竞买人取得应价牌后方能参加拍卖会。如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未在2023年9月4日9时30分前到达拍卖现场提交纸质报名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买。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3年9月4日10时在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交易大厅举行(青衣广场旁财富中心三号楼四楼)。
八、详细内容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须知》
九、联系地址: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青衣广场旁财富中心三号楼四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8-*
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
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