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的“开阳县磷系新材料产业园农业人口转移 (略)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相关更正如下:
更正前 | 更正后 |
安全生产费标准:本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费)按黔建建通【2012】139号文件内容执行。本项目安全生产费标准不低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用)的2.5%。 | 安全生产费标准:按《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文件执行。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为3%。 |
请各投标人以澄清后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各投标人随 (略) (略) 网站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如因投标人 (略) 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贵州中和 (略)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