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委托安徽 (略) 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特向社会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3000吨烷二醇系列精制项目及1200吨抗氧剂和阻燃剂项目;
建设地点:池州东至化工园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3000吨烷二醇系列精制项目及1200吨抗氧剂和阻燃剂项目配套的主体工程生产装置、车间、仓库、消防泵房及消防水罐、原辅料储罐区、公用和辅助工程设施。主要产品为1000t/al,2-戊二醇、1000t/al,2-己二醇、500t/al,2-癸二醇、500t/al,2-辛二醇;200t/a抗氧剂412S,1000t/a焦磷酸哌嗪;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俞总
联系电话:056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http://**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略) (略)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