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15 | 宗地总面积: | 7751.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雄安大道南侧、 (略) 东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7751.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371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4月1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4月26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竞买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需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4.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5 .未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竞买申请人经营期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竞买申请人在“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或自然人不允许参加竞买); 6. 在喀什地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价款、 (略) 配套费、欠缴人防费、水土保持费等以及未按约定开竣工的单位(个人),及其开办、出资、控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竞买,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企业也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28日 至 2024年04月24日 到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28日 至 2024年04月24日 到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4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4月2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一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15 号地块:2024年04月17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26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期限届满,挂牌主持人现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主持人连续3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2个或者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3)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三)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在交易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按《关于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交易中心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医〔2010〕1809号)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交易费,逾期未缴纳的将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深喀大道8号深圳城2号楼1801办公室
联 系 人:魏军军
联系电话:0998-*
开户单位: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
开户银行: (略) 喀什经济开发区支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