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视频监控运维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编号:CZSCYW-*-01
招 标 人:沧州 (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9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23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9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招标条件
某部视频监控运维服务项目 已经由 沧州 (略) 批准,招标人为沧州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现需对摄像机166台,6米监控杆位58处,20米高杆2处,高音喇叭58个,太阳能供电系统10处(每处含太阳能板4块和电池2块),电力局直供电10处,就近接居民或企业转供电40处的日常故障预检预判和隐患排查,日常巡检、供电保障、设备除尘以及遮挡物清除等日常维护,保证系统可用率,并提供3年前端设备接入电路服务。
2.2 招标范围: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前端设备接入电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期:三年。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项目地点: (略) 。
2.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完成项目任务所必要的人员、能力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
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
目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的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情况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6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响应。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 2023 年 11月 1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0 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沧州建投集团网站,招标计划公告网页里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 13 时 30 分至 14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 (略) 运河区流津时代三层小白楼208开标室。
5.2 投标人在开标时应携带并现场出示如下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法人身份证明(或 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原件)。还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情况正常的承诺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经营情况,违反上述规定,该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沧州建投集团网站。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 (略)
地 址: (略) 运河区流津时代三层小白楼206室
联系人:甄志杰
电 话:031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沧州 (略) 地 址: (略) 运河区北京路10号管业大厦10楼1008室 联系人:甄志杰 电 话:0317-* |
1.1.3 | 代理机构 | 无 |
1.1.4 | 项目名称 | 某部视频监控运维服务项目 |
1.1.5 | 项目地点 | (略)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企业自筹 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前端设备接入电路服务等。 |
1.3.2 | 服务期 | 三年 |
1.3.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其他情形 | / |
1.5.1 | 偏 离 | 允许不影响实质性的偏差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 年 11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的时间 |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修改的时间 | ||
3.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3.2 | 报价要求 | (1)招标人设投标总报价的最高限价为: *.00 元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注:投标人总价报价超出相应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低于或等于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
3.3 | 投标有效期 | 90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 | 投标保证金 | 无 |
3.5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在投标文件指定的位置加盖单位章。 |
3.6 | 投标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电子版一份。 |
3.7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 纸)并编制目录。 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应当全部胶装。 |
4.1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某部视频监控运维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2023 年 11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招标文件规定的 开标时间) |
4.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投标人应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 13 时 30 分至 14 时 30 分将投 标文件 (略) 运河区流津时代三层小白楼208开标室。 |
4.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3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 否,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7.1.1 |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1-3 名 |
7.1.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沧州建投集团官网 |
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9 | 电子招标投标 | 否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实施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周期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业务办理安装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及范围;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
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
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 投标人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情况名录、税收违法黑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 年 7 月至今)有行贿
犯罪行为的;
(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招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项目了解与跟踪
1.9.1 投标人为了加深项目了解与跟踪, 自行组织的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 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
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 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
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基本情况
(4)技术方案;
(5)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 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是包括国家规定税费的综合报价。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2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
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
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投标保证金
不适用。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内容及格式见第
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
相关情况。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投标人应委托本单位人员办理相关投标事宜,并按投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
件格式”提供授权委托书。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在投标文件指定的位置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
章。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
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6.3 项的要
求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
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如有)。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
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
派人到场;
(3)宣布招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
认;
(8)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专家的
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的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 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合同签订时间以招标人通知合理时间为准,如不
能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4.2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招标人串通,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 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标委 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
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不采用)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 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 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若技术标得分仍相同,则抽签确定排名顺序,大号(例: 2>1)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1)一家投标人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2)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3)投标人的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4)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6)投标文件响应有招标文件设定的其他条件与要求;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2 评分标准
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各评分因素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1。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 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 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 其投标行为。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1.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3.2.2 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 入”。
3.2.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严重偏离实际,有 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3.1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 网站, 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核实。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存在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 人之间存在的串通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 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 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 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 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 1 评分标准表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投标报价 | 10分 |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不予评审,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标准分 10 分,其他投标人价格分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2 | 技术部分 | 90分 | 运维服务方案(30分) | 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工作流程、服务标准、服务计划: 第一档:项目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完整、描述具体详实、 符合项目实际,得 30分; 第二档: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描述具体详实、符合项目 实际,得 25 分; 第三档:项目服务方案基本完整、但描述不具体,基本符合 项目实际,得20分; 第四档:项目服务方案有缺失、描述简单,基本符合项目实 际,得 15分; 第五档:项目服务方案存在重大缺陷,得10分; 缺项,得0分。 |
人员配备、保障方案(20分) | 第一档:岗位职责分工明确、科学合理、能充分体现高质量的服务效率得20分; 第二档:岗位架构、各岗位专业人员数量配备符合服务要求,但岗位分工不明确、合理性、可行性不强,未能充分体现服务效率 15分; 第三档:人员配备一般,人员有缺陷得10分, 缺项,得0分。 | |||
安全保障措施 (20分) | 第一档:安全保障措施内容完善,科学合理,执行性强,描述详细得20分; 第二档:安全保障措施内容合理、可行,能够执行和落实得15分; 第三档:有安全保障措施内容,但可行性不强得10分; 缺项,得0分。 | |||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15分) | 第一档:服务质量障措施具体、合理、可行,可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得15分; 第二档: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可行,保证项目的可实施性,得11分; 第三档: 有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但措施内容可行性不强,得7分; 缺项,得0分。 | |||
特殊事件应急措施及预案 (5分) | 第一档:特殊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及预案(如疫情、突发事件等)内容完善、科学合理、可行性强,描述详细5得分; 第二档:有特殊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及预案(如疫情防控、突发事件等),但内容合理性、可行性不强得3分; 缺项,得0分。 | |||
得分合计(100分) |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仅供参考)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一、项目概况
现需对摄像机166台,6米监控杆位58处,20米高杆2处,高音喇叭58个,太阳能供电系统10处(每处含太阳能板4块和电池2块),电力局直供电10处,就近接居民或企业转供电40处的日常故障预检预判和隐患排查,日常巡检、供电保障、设备除尘以及遮挡物清除等日常维护,保证系统可用率,并提供3年前端设备接入电路服务。
二、服务内容
2.1维护内容
维护内容包含某部视频监控运维服务设备的日常巡检及维护。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视频信号线路、摄像机控制线路的检测、故障排除、隐患排查。
(2)所有接口、线路接口的焊点的检测、视频头的更换。
(3)监控系统前端摄像机的镜头清理、设备除尘、位置调整、设备维修及更换、故障排除。
(4)影响视频效果的各类遮挡清除。
(5)相关损坏设备的维修、更换等。
2.2维护基本要求
为了做好日常巡检维护工作,维护保养服务单位需配备相应的人力、物力(工具、车辆、通讯设备等),负责日常对监控系统的监测、维护、服务、管理, 承担起设备的维护服务工作, 以保障监控系统的长期、可靠、有效地运行。对监控系统进行正常的设备维护所需的基本维护条件,即做到“四齐”,即人员齐、配件齐、工具齐、仪器齐。
(1)“人员齐”要求在本地设有常驻的机构并具有稳定的维护人员队*,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具备快速响应及时处理的能力,并且应当熟悉系统的组网架构,做到一站式支撑,避免发生设备维护和组网故障相互推诿的现象,延长故障处理时长。
(2)“配件齐”主要是设备里各种分立元件和模块的额外配置,可以多备一些,主要用于设备的维修。常用的配件主要有电路所需要的各种集成电路芯片和各种电路分立元件。其他较大的设备就必须配置一定的功能模块以备急用。这样就能用小的投入产生良好的效益,节约大量更新设备的经费。
(3)工具和检测仪器齐,要做到勤修设备,就必须配置常用的维修工具及检修仪器,如光功率计、ODR、测电笔、电烙铁、胶布、万用表、示波器、各种钳子、螺丝刀等等,需要时还应随时添置,必要时还应自己制作如模拟负载等作为测试工具。
2.3服务期限:3年维护期
三、服务目标及服务原则
3.1 服务目标
根据某部视频监控运维服务的特点和各级文件的要求,结合现有系统的实际情况,方案将提升系统的日常管理水平和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作为最终目标,确保系统网络的联通性、稳定性,整体提升项目的投资收益水平。
确保系统运行状况有人管理。
确保各项视频数据能够及时有效传输并得到精准分析应用。
确保各项考核指标满足各级文件要求。
确保各系统设备的稳定性及网络使用的稳定性。
确保通过巡查机制避免重大故障的产生。
确保在故障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完成应急维修工作。
确保故障设施和设备得到及时的维修及更换。
3.2 服务原则
规范化、标准化
服务过程中,始终坚持规范化、标准化的原则,依次遵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公司制定的维护标准。其中,在同一级别的标准中,依次遵循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及时性原则
及时性包括三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和及时详细记录问题。
3.3服务响应
提供7x24小时响应服务
安排经验丰富受理人员值守、提供远程技术支持。一旦接到故障申告,将首先和区域巡检人员取得联系并派单,区域巡检人员对故障进行初步判断并远程处理解决。如果仍无法解决故障,专业维护人员将在最短的时间内携带相关工具仪器仪表,抵达现场,处理故障。
服务保证
确保设备的性能良好及稳定性。确保在故障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完成应急维修工作,确保故障设施及设备得到及时的维修及更换。在故障处理完毕以后,查找故障原因,对重复故障需要做出统计和分析,并在故障解决后向业主提交故障处理、分析报告。
四、采购标的的其他要求
4.1最高限价:96.5万元
4.2付款方式:双方约定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标段)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
四、技术方案
五、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名称)
在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总价: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保证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和采购人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服务期限 ,质量标准 ,承诺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采购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
(3)在磋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规定时间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我方认为采购人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利。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 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 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招标事宜,其
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是参照格式,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须包括本授权书的实质内
容。)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 | / | ||||||
注册资金 | / | / | |||||||
开户银行 | / | /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二)相关证明材料
四、技术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
1、运维服务方案
2、人员配备、保障方案
3、安全保障措施
4、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5、特殊事件应急措施及预案
五、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材料
附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 (单位名称)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方没有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有上述情况或其他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