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对“看见南湖之美”主题摄影创作大赛以择优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择优比选采购活动,特此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方式:比选。
(3)服务内容:举办“看见南湖之美”主题摄影创作大赛
1. 活动组织
- 负责大赛的整体组织与协调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 配合主办单位进行活动宣传推广,提高活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2. 作品征集
- 提供稳定可靠的投稿邮箱,并确保投稿信息的准确收集和整理。
- 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确保作品符合大赛要求。
3. 作品评审
- 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征集的照片进行初审和复审,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专业。
4. 奖项设置与管理
- 负责奖金的发放和管理,确保获奖者按时足额收到奖金。
5. 成果展示
- 制作高质量的电子书,用于线上展览和文旅推介。
- 协助主办单位进行线上展览的策划和实施。
二、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9月29日上午10:00 ;接收地点: (略) 南 (略) 22号1019室(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旅游科)。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材料,不予受理。
四、比选文件的编制:
(1)比选报价表;
(2)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需要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4)活动方案;
(5)服务质量承诺书;
(6)团队的相关介绍、案例或与本次服务内容相关的资质证明等必要信息;
(7)比选方保证本项比选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若比选方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8)所有台账资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五、比选限价
本项目总价为5.#元。本次比选相关内容最高限价为5.#元,若所有比选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则本次比选无效。
六、合同签订
获选单位须在中标后公示3日,公示结束无疑义的,则在两日内与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签订正式合同,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七、联系方式
名 称: (略) 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 系 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573-#
地 址: (略) 南 (略) 22号1013室
(略) 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