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清城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GB00012地块
占地面积:21045.9平方米
地理位置: (略) (略) 清城区飞来峡镇旧岭村村委会辖区范围内(中心坐标为:东经113.*°、北纬23.*°)
土地使用权人: (略) 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根据现场踏勘,调查地块现状为闲置农用地
未来规划:社会福利用地(A6)
规划用地类型:第一类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 (略)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社会福利用地(A6),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本次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8月。根据资料收集、历史卫星图像、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调查情况,调查地块2004年以前为原始农用地,为自然林地;2005年~2015年,主要种植砂糖桔;2016年~2020年,因管理不当等原因,种植的砂糖桔已全部清除,地块基本闲置;2021年~2022年,因地块尚未开发利用, (略) 清城区飞来峡镇旧岭村村民利用地块进行水鱼养殖和走地鸡养殖活动,养殖规模均很小,不属于规模化养殖;2023年至今,调查地块基本闲置,无从事任何活动。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调查地块四周用地情况变化较小,历史至今均为农用地,不涉及工业活动。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调查地块历史主要的用途为农用地,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有毒有害物质的贮存与输送,不存在污水灌溉、固体废物倾倒等,历史和现状均无工业污染源,也不存在其它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
2、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为农用地、居民村落和交通道路,不存在涉及工业活动用地,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
三、初步调查结论
经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为农用地、居民村落和交通道路,不存在涉及工业活动用地,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现状可以接受,不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可作为社会福利用地(A6)再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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