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
你单位《 (略) (略) 关于申请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与轨道交通的互联互通,扩大机场辐射范围,提升航空服务水平和枢纽运营效率,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同意实施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项目代码:2202-*-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高明区更合镇及周边区域。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近期红线内肇顺南城际铁路、机场快线的区间隧道工程、车站工程以及与高铁、机场工程的预留节点工程。主要实施范围及建设规模如下:
1.肇顺南城际铁路、机场快线T1航站楼站:总建筑面积为99230㎡,其中肇顺南城际铁路车站建筑面积44642㎡,机场快线车站建筑面积50729㎡,公共区分摊面积3858㎡;
2.肇顺南城际铁路、机场快线区间隧道工程:肇顺南、机场快线在机场红线范围内为长度均为4164米(含地下车站长度),其中T1航站楼站长度为1400米,南段区间隧道长度为2080米,北段区间隧道长度为684米。。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 *.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 (略) 财政资金。
五、项目单位: (略) (略) 。
六、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招标核准、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