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山市浑江区出口纺织服装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浑江发改审批字〔2023〕71号
(略) 浑江区 (略) :
你单位报来的《 (略) 浑江区出口纺织服装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浑江经开建设请〔2023〕3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正信 (略) 《 (略) 浑江区出口纺织服装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正信评字〔2023〕08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吉林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 (略) 浑江区出口纺织服装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浑江发改审批字〔2022〕114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浑江区出口纺织服装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210-*-04-01-*)。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综合办公楼2栋,*类库房2栋,*类厂房12栋,设备用房2栋,门卫1栋,规划总用地面积*.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平方米,共新建建筑19栋。
三、建设地点: (略) 南福大街南侧。
四、建设期限:28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2019.09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和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六、相关要求:
(一) (略) 浑江区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浑江区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浑江区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行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 (略) 浑江区出口纺织服装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概算表
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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