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 (略) | (略)MA1NJM45XN | (略) (略) (略) (略) 37-6号 | (略)元 | (略)元 |
工程类 |
名称:沭阳县新河镇2024年度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文化广场) 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20 日历天完成 项目经理:杨兴 执业证书信息:SQZ(略)P0311 |
周蕾、闻娟、徐守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收费标准:按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支付招标代理费。
2.收费金额:(略)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无需对投标人价格进行折算。
2.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略)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沭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沭阳县新河镇花都大街一号
联系人:姜少飞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113号4楼
联系人:王双双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双双
电话:(略)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