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2〕8号及《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 (略) 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梧自然资发〔2022〕16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补充耕地指标协议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一、成交情况
(一)受让方名称:梧州临港经济区(藤县)征地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成交价:人民币148.7970万元。
二、补充耕地指标基本情况
(一)补充耕地项目名称:藤县金鸡镇金鸡村、秀安村、大坟村、龙头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
(二)指标地块所在位置:藤县金鸡镇金鸡村。
(三)信息报备编号:Z*。
(四)指标耕地类别及数量:耕地数量13.527亩、粮食产能8116.2公斤。
(五)指标地块获得确认批复文件号:梧自然资函〔2022〕443号。
三、价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受让方成交价款缴纳时间及方式以交易双方签订的《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四、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1日。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六、在公示期内,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3年6月1日17:30前以书面材料形 (略) 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银湖南路2号)。
(略) 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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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2〕8号及《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 (略) 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梧自然资发〔2022〕16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补充耕地指标协议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一、成交情况
(一)受让方名称:梧州临港经济区(藤县)征地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成交价:人民币148.7970万元。
二、补充耕地指标基本情况
(一)补充耕地项目名称:藤县金鸡镇金鸡村、秀安村、大坟村、龙头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
(二)指标地块所在位置:藤县金鸡镇金鸡村。
(三)信息报备编号:Z*。
(四)指标耕地类别及数量:耕地数量13.527亩、粮食产能8116.2公斤。
(五)指标地块获得确认批复文件号:梧自然资函〔2022〕443号。
三、价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受让方成交价款缴纳时间及方式以交易双方签订的《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四、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1日。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六、在公示期内,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3年6月1日17:30前以书面材料形 (略) 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银湖南路2号)。
(略) 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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