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化县行政记功嘉奖暂行办法(修订)》(开政办发〔2020〕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对推进开化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记功嘉奖,现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公示时间:2023年1月17日至1月23日,共7天。
4.联系方式: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 (略) 1号楼205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
附件:拟记功嘉奖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7日
附件
拟记功嘉奖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集体三等功(15个)
县委党校、税务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局、资源规划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审计局、经开区、民政局、中国银行、人民银行、供电公司、农商银行、芹阳办事处
二、集体嘉奖(11个)
信访局、经信局、发改局、人力社保局、国控集团、消防救援大队、营商办、华埠镇、桐村镇、杨林镇、池淮镇
三、个人三等功(5人)
杨宇、童顺尧、余强、严传富、汪秋喜
四、个人嘉奖(8人)
徐元锋、童春华、叶拥军、詹元鹏、徐向忠、华璐、盛敏、杨文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