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普宁华侨医院医共体提升综合医疗服务能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推动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构建更加优质高效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普宁华侨医院医共体提升综合医疗服务能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04-*-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医共体( (略) 及12个成员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9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3平方米;主要建设康复治疗中心、改造CCU重症病区、建设综合儿科ICU、改造临床科室病房卫生间、升级消防设施等;采购CT、DR、四维B超、彩超、腹腔镜、呼吸机、血液净化机、电子肠镜、三维水箱、中心供氧系统等一批医疗设备及配套;建设信息应急机房、移动查房及无线覆盖、高质量精细化运营管理系统、配置智慧药房自动化设备及处方前置审核系统等。
五、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3312.*元、设备购置费990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6.*元、预备费675.*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 (略) 积极向上级申请债券资金和专项资金补助, (略) 财政统筹安排。
七、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