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建水县2024年 (略) 改造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澄清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红河州建水县2024年 (略) 改造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2)施工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评分(满分8分)”的内容为
“根据本章2.2.2条的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确定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优惠后的费率)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余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差值),每偏差1%,扣0.5分;分数扣完为止(扣减分值的中间值用插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报价得分计算公式=8-|设计费报价-评标基准价|×100×0.5”
现更正为:根据本章2.2.2条的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确定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优惠后的费率)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余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差值),每偏差1%,扣0.5分;分数扣完为止(扣减分值的中间值用插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报价得分计算公式=8-|投标报价(优惠后的费率)-评标基准价|×100×0.5
本次澄清补遗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定开标时间不变,其余内容不变。该澄清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发布,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查看。本澄清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予以谅解。
红河嘉锐 (略)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