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探矿权公开出让公告
渝矿探出字〔2023〕(綦江) 3号
根据 (略) 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公开出让探矿权予以公告,竞买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09时-2023年4月25日17时。探矿权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09时-2023年5月15日17时。本次探矿权公开出让采用现场交易方式,竞买申请人可在出让公告期截 (略) 綦江区 (略) 索取出让详细资料并报名。地址: (略) 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 (略) 民服务中心B栋4层,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本次公告同步发布的网站: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网站:http://**、 (略)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其他渠道《重庆日报》。
序号 | 探矿权名称 (暂定名) | 地理位置 | 勘查矿种 | 探矿权范围 拐点坐标 | 预计资源储量 | 勘查面积 (平方公里) | 勘查标高 | 探矿年限(年) | 出让收益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QJGT* | (略) 綦江区*山镇观佛村矿泉水探矿权 | (略) 綦江区*山镇观佛村 | 矿泉水 | 详见《竞买须知》 | 50m3/d | 2.486 | 5 | 82.07 | 82.07 |
备注:
一、序号QJGT* 探矿权出让人: (略)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 (略) 綦江区古南街道南门路1号,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
二、竞买保证金缴存银行
户名: (略) 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綦江支行
账号:*。
户名: (略) 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重庆綦江南州支行 账号:*。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17时。如成功竞得,已缴纳的保证金可抵作探矿权出让收益,在出让合同签订后由竞 (略) 綦江区税务局申报,地址: (略) 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 (略) 民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1至6号,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缴纳相关费用;如未竞得,可在成交日之后1个工作日内在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三、探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详见《竞买须知》。
四、探矿权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的;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 (略) 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或禁止参与探矿权出让的;
3、被吊销勘查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的;
4、报名竞买单位及相关联的法定代表人、 (略) 綦江区通过竞买已签订矿业权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未履行相关义务,存在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或土地出让价款等严重违约行为的。
符合受让人资质条件的竞买人,经交易平台书面确认后取得交易资格。
五、风险提示:
(一)探矿权区块范围内,可能存在建设项目,不能对已有建设项目造成不良影响。
(二)竞得人因地质勘查工作需要,有关该宗探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竞得人须在取得勘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勘查作业,在勘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包括吊销勘查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已经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四)非因出让人过失造成的探矿权损减(包含但不限于勘查区块面积缩减、勘查许可证废止、勘查许可证被吊销、出让合同终止等),出让人已经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五)矿产资源勘查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申请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如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的,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1、在勘查许可证载明的区块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不能找到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
2、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等对探矿权造成不利影响;
3、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勘查资料存在瑕疵;
4、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境保护、产业政策等要求,对特定探矿手段、选矿方法的限制或不能转为采矿权的;
5、不可抗力的影响。
六、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出让的探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 (略)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 (略) 綦江区 (略) 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七、其他重要提示及要求:
本次出让的1宗探矿权为新设探矿权。
(略)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8日
(略) 綦江区*山镇观佛村矿泉水探矿权竞买须知
公告序号:QJGT*
(略) 綦江区*山镇观佛村矿泉水探矿 (略) 綦江区*山镇观佛村,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建立规范、开放、竞争、有 (略) 场,根据《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决定对该探矿权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本次公告网址为: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网站:http://**、 (略)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 。
此次探矿权公开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一、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一)公告时间:2023年3月29日09时-2023年4月25日17时;
(二)挂牌时间:2023年4月28日09时-2023年5月15日17时;
(三)探矿权名称(暂定名): (略) 綦江区*山镇观佛村矿泉水探矿权;
(四)地理位置: (略) 綦江区*山镇观佛村;
(五)勘查面积:2.486平方公里;
(六)勘查矿种:矿泉水;
(七)预计水量:50m3/d;
(八)探矿权出让年限:5年;
(九)出让收益起始价:82.07万元;
(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探矿作业结束后,做好环境治理恢复工作;
(十一)勘查范围坐标(2000坐标系):
拐点 | 经度 | 纬度 |
1 | 106°34′05.001″ | 28°42′59.999″ |
2 | 106°34′32.001″ | 28°43′47.001″ |
3 | 106°35′22.999″ | 28°43′17.001″ |
4 | 106°34′47.001″ | 28°42′33.999″ |
二、出让人、有关机构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及承办机构
本次探矿权出 (略)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探矿权出让承办 (略) 綦江区 (略) 。
(二)出让人及承办机构联系方式
1、 (略)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
地址: (略) 綦江区古南街道南门路1号,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
2、 (略) 綦江区 (略)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 (略) 民服务中心B栋4层,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三、竞买申请人准入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的;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 (略) 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或禁止参与探矿权出让的;
3、被吊销勘查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的;
4、报名竞买单位及相关联的法定代表人、 (略) 綦江区通过竞买已签订矿业权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未履行相关义务,存在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或土地出让价款等严重违约行为的。
符合受让人资质条件的竞买人,经交易平台书面确认后取得交易资格。
四、竞买报名申请
(一)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9日09时-2023年4月25日17时;
2、报名地点: (略) 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 (略) 民服务中心B栋4层;
3、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二)报名申请资料
申请人应持下列相应文件提出竞买申请。 (略) 綦江区 (略) 不接受传真件、邮件、电子邮件等竞买申请,提交复印件的应于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对:
1、《竞买申请书》(原件1份)(附件一);
2、《竞买承诺书》(原件1份)(附件二);
3、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6、竞买申请人签署意见的《探矿权竞买须知》(原件1份)。
(三)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及相关规定
1、竞买保证金的缴纳:该宗探矿权竞买保证金为82.07万元(大写:***万零*佰元整),竞买申请人应于报名时间截止 (略) 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17时。缴款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帐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未按时到帐的,不予受理报名。
2、竞买保证金缴存银行:
户名: (略) 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綦江支行
帐号:*
户名: (略) 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重庆綦江南州支行
帐号:*
3、如成功竞得,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探矿权出让收益,在出让合同签订后由竞 (略) 綦江区税务局申报,地址: (略) 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 (略) 民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1至6号,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缴纳相关费款;如未竞得,可在成交日之后1个工作日内在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四)竞买人资格确定时间: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7日,交易平台将资格确认结果以书面方式告知报名者。
(五)交易平台应当按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交易,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出让人、竞买人参加。
五、探矿权出让方式及时间
探矿权采用挂牌方式出让,交易平台在挂牌起始时间前,将挂牌时间以书面方式告知竞买人。
竞买人在挂牌时间内填写报价单报价,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交易平台确认有效报价后,更新挂牌价。挂牌期限届满,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当有两个及以上的竞买人参与报价时,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竞价在最高报价的基础上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低于起始价的5‰,即0.5万元。
挂牌程序及竞得方式按 (略) 有关规定执行。如在挂牌程序中,本探矿权因监管部门要求需终止交易行为的,在告知竞买申请人后,退还探矿权竞买申请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成交确认
挂牌交易结束后,竞 (略) 綦江区 (略) 现场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七、结果公示: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网站:http://**、 (略)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探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探矿权出让缴纳的保证金,探矿权成交后转为探矿权出让收益,剩余部分根据合同约定缴纳。
九、交易中止或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业权出让交易行为中止:
1、公告公示期间发现出让的矿业权权属争议尚未解决;
2、竞得人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逾期履行不到位的;
3、因不可抗力或者政策变化应当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业权出让交易行为终止:
1、出让人因有关政策规定、矿业权出让所依据的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提出终止交易的;
2、因不可抗力应当终止交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违约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3、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4、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5、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二)竞得人须按照出让公告、须知要求在取得成交确认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向出让方申请签订《 (略) 探矿权出让合同》(详见附件)。若逾期未提交签订合同申请的,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出让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有权另行出让该宗探矿权。申请资料如下:
1、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申请书(原件1份);
2、探矿权成交确认书(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5、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6、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7、按照成交结果完善的《 (略) 探矿权出让合同》签章件6份(原件)。
(三)竞买申请人或竞得人有充分理由证明其违约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违约责任。
十一、注意事项
(一)探矿权区块范围内,可能存在建设项目,竞不能对已有建设项目造成不良影响。
(二)竞得人因地质勘查工作需要,有关该宗探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竞得人须在取得勘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勘查作业,在勘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包括吊销勘查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已经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四)非因出让人过失造成的探矿权损减(包含但不限于勘查区块面积缩减、勘查许可证废止、勘查许可证被吊销、出让合同终止等),出让人已经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五)矿产资源勘查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申请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如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的,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1、在勘查许可证载明的区块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不能找到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
2、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等对探矿权造成不利影响;
3、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勘查资料存在瑕疵;
4、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境保护、产业政策等要求,对特定探矿手段、选矿方法的限制或不能转为采矿权的;
5、不可抗力的影响。
十二、其他重要提示及要求
1、本次出让探矿权根据出让前期报告等资料,勘查范围2.486平方米公里,勘查年限为5年,预计水量50m3/d;
2、竞得方负责自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土地、林地流转和房屋搬迁协议,逾期未完成视为违约,解除合同,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在取得探矿许可证后6个月内必须开展勘查工作,逾期视为违约;
4、竞得人须在探矿作业结束后,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义务。
十三、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出让的探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 (略)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 (略) 綦江区 (略) 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竞买人声明: 竞买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一:竞买申请书.doc
附件二:竞买承诺书.doc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四:探矿权出让合同.docx
附件五: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