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将《 (略) 文件》部分内容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中“特殊建筑物征迁费用审核”、“ (略) ”等提法均修改为“特殊拆迁物费用评估”。
2、“工程量清单(ZJ-1标段)”、“ 工程量清单(ZJ-3标段)”中,将“6.1审查费”修改为“6.1评估费”。
3、“拟投入人员资历表” (略) 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人员近3年(2012年至2014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 (略) 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略) 保机构单位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注2中“ (略) 文件规定”修改为“同时公证书须对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 (略) 公证”。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后24小时(以发出时间为准)内,以传真方式予以确认。谢谢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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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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