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兴龙中路55号2号商铺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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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YZC* |
标的名称 | 兴龙中路55号2号商铺招租 |
标的编号 | GYZC*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网上挂牌招租公告
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挂牌方”)以网上竞价方式对兴龙中路55号2号商铺进行网上公开挂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标的位置 | 标的物名称及内容 | 标的物面积(m2) | 出租期限(月) | 起始价 (元/月) | 增价幅度 (元) | 竞投保证金 (元) |
(略) 石龙镇兴龙中路55号一楼 | 兴龙中路55号2号商铺招租 | 34.44 | 36 | 3100(含税) | 100 | 6200 |
二、情况说明
本标的位于石龙镇兴龙中路55号一楼,招租范围为2号商铺,总计租面积约34.44平方米,现状租赁中,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1月6日到期,权属清晰。本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招租,标的出租的实际面积如与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差异,以实际面积为准。
三、竞投资格
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单独竞投。但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竞投: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四、使用要求
(一)本标的仅限于商业用途(餐饮服务、涂料销售、危险化学品以及维修、加工等产生噪音和污染的行业除外),生产经营的用途及范围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取得相关营业许可证;
(二)本标的不得居住,不得使用明火煮食,不得使用罐装液化气、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及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三)竞得人不能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墙体,如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我方损失的,一切责任、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五、现场查勘
(一)查勘要求:竞投申请人须联系我方预约时间对标的物进行现场查勘,没有对标的物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物现状。
(二)查勘时间:2024年1月16日10:00
(三)查勘地址:石龙镇兴龙中路55号一楼
(四)联系人:叶小姐
(五)联系方式:0769-*
六、竞投保证金缴退信息
(一)竞投申请人登录提交竞投申请后,应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凭此子账号,根据文件规定时间和数额一次性足额缴交竞投保证金。每笔竞投保证金只对应一个编号的项目。竞投申请人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竞投申请人名称一致。
(二)网上交易结束后:①竞得人须凭我方出具的《关于同意退还竞投保证金的函》和竞投保证金汇款凭证、竞投保证金退款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向挂牌方提出申请,经受理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无息退还原账户;②不符合竞投条件或未成交的竞投申请人须在系统提出退款申请,经受理后无息退还原账户。
(详见http://**#/*/fwzn/detail?id=*920)。
七、竞投信息
本次交易活动通过网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交易要求详见《网上挂牌招租须知》。申请人可在网上下载公告、招租须知及相关挂牌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投。
本项目网上挂牌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交易只要满足一个或一个以上竞投申请人、竞投价不低于起始价,即可成交。
八、网上挂牌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8日。
(二)报名和缴交竞投保证金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8日17:00(缴交竞投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交换到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时间为准)。
(三)报价期限:2024年1月19日9:00至2024年1月22日11:00。此后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九、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
(一)竞得入选人在网上交易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与我方和挂牌方预约,并在预约时间内持竞投申请时所提供的纸质文档及相关原件到交易中心,经我方审核通过后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逾期未签订的或审核发现竞得入选人不具备竞投资格的,其网上交易视为不成交,所缴纳的竞投保证金将由我方依法处理。
(二)竞得入选人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方签《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竞得入选人未按约定期限与我方签订合同等情况即被视为违约,我方有权解除《成交结果确认书》,并对竞得入选人所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进行依法处理。
十、款项缴交情况
(一)租期:3年(36个月),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二)租金:按月收取,每月10号前应足额缴交当月租金(含税金),逾期缴交的按应缴租金每日加收0.5 %的滞纳金;
(三)竞得人须一次性向我方缴交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并预缴计租期首月租金。
以上款项均缴到我方指定的账户上,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略) (略) ( (略) (略) )
开户银行:东莞银行东莞石龙支行
账 号:*
十一、标的物移交
项目移交时间按委托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标的物为空置状态的,以现状交付;标的物为原有租户的,以原租户清场后空置状态交付。标的物的交接由我方和竞得人自行办理,提取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挂牌方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
十二、其他事项
(一)报名注意事项。
1. 竞投申请人可选择输入账 (略) 事(微信扫码认证)登录系统提交意向申请。一经提交意向申请,则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登录地址:http://**
2. 竞投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告要求在系统上传符合竞投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二)竞投申请人需自行了解是否具备租赁资格,如不具备租赁资格参与竞拍的由竞投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投申请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投申请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三)竞投申请人报名前应自行至标的物现场查勘,一旦办理报名手续视同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并视同已确认及已充分了解该房屋的现状、权属情况及周边配套等情况,并已根据 (略) 场现状及未来预期做了充分地研判,竞投申请人保证 (略) 场风险。竞投申请人不得在成交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被原租户(使用人)占用、周边环境和设施等情况提出异议、解除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
(四)出租物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我方及挂牌方不承担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挂牌方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五)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我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六)装修免租期约定:本标的不设免租期,竞得人如对出租物业进行改造,须经我方书面同意,且装修改造须与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之约定执行。在装修期间,有关责任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自行承担装修费用,且应当保障装修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七)竞投申请人需认真阅读我方提供的《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版本,竞投申请人竞得的标的必须严格按照我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竞得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出租物业进行转包、分包,如竞得人擅自转包、分包的,竞得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我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物业,竞得人须按《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的违约责任条款向我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全部赔偿责任。不可将该项目的物权含经营权及相关证件、附属设施等进行抵押、转让、质押、担保及其它严重限制该项目权利的行为。
(九)承包期间,竞得人必须获得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同时取得消防部门的有关消防合格证,方可进行经营活动。
(十)竞得人严格履行出租物业的使用性质、功能,不能将出租物业作“三合一”(即工作场地、仓库、宿舍)混合使用,或用于其它不合规的经营项目。否则我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物业。
(十一)各有关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其他币种恕不接受。
(十二)本次网上挂牌交易仅接受网上竞投申请和竞投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投申请和竞投报价。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略) ( (略) (略) )
联系地址:石龙镇西湖三路(南)68号博爱园
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769-*
(略) (略) ( (略) (略) )
2024年1月5日
项目现场图片(兴龙中路55号2号商铺).pdf |
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文书范本).pdf |
网上挂牌招租公告.pdf |
网上挂牌招租须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