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审批《鑫业智能制造(佛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0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 (略) (略) 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7-* 传 真:075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鑫业智能制造(佛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鑫业智能制造(佛山)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高明区荷城 (略) 71号1栋厂房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环评文件(公示版) | |
项目概况 | 鑫业智能制造(佛山)有限公司新建项 (略) 高明区荷城 (略) 71号1栋厂房。项目通过机加工、打磨、清洗、喷粉、喷漆(电泳)等工序,年产物流皮带输送机 3000 吨、钢平台 4000 吨和楼梯护栏 2000 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到污水厂;生产废水和喷淋废水外运处理。②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喷粉固化和电泳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③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做好生产设备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运走;一般工业固废回用于生产或外卖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2024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