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4.1.18拟对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怀仁县宏达 (略) 扩建煅烧高岭土生产线建设项目、 (略) (略) 新建淀粉加工线建设项目、怀仁县瑞发 (略) 煅烧高岭土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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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怀仁县宏达 (略) 扩建煅烧高岭土生产线建设项目 | (略) 亲和乡周家窑村西1.2km处 | 怀仁县宏达 (略) | 山西中信 (略)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一座现有(1.6m-1.9m)×36m的1#回转窑,扩建四座全封闭环式节能纤维窑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供水、供电、供暖依托现有工程。扩建后由原年产高岭土72000吨提升至78000吨。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万元。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1#回转窑已拆除,2#回转窑和扩建四座环式节能纤维窑燃料均为清洁能源天然气。在2#回转窑除尘系统前增设1套SCR脱硝装置,烟气经脱硝、布袋除尘、脱硫后由现有25m高烟囱排放,SCR脱硝设施安装氨逃逸监控仪表,并在2#回转窑烟囱上安装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确保废气排放达到《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4/2800-2023)中表1标准;本次拆除1#回转窑后扩建四座环式节能纤维窑共用1套SCR脱硝+双碱法脱硫除尘装置,烟囱总高度25m,SCR脱硝设施安装氨逃逸监控仪表,环式节能纤维窑烟囱上安装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确保废气排放达到《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4/2800-2023)中表1标准;原料及成品储存于全封闭库中,定期洒水抑尘,确保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达到《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800-2023)中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要求。 2、加强水环境保护。生活污水用于绿化及道路洒水,不外排;脱硫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严格按环评报告表中确认的防渗措施、防渗要求、防渗部位实施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3、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理、处置。废石、脱硫渣均外售用于建筑材料;脱硝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面积为10m2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有关规定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及时清运。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污染物排放符合现有总量控制指标。 6、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加强管理,严格遵循土壤、地下水环境防治与保护措施以及环评要求。 7、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加强对厂区场地及周围绿化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有效遏制土地沙化,做好防沙治沙防治措施,要达到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效果。 8、认真履行《报告表》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规范排污口建设,确保项目建成后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
2 | (略) (略) 新建淀粉加工线建设项目 | (略) 海北头乡神嘴窝村北 | (略) (略) | 山西中信 (略)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租赁现有车间内新建一条淀粉加工生产线,供电、供水、供热、办公用房等公辅工程均利用现有设施,建成后年加工原料淀粉6000吨。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投料、包装、膨化机出口及膨化仓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进入1#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粉碎、筛分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进入2#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物料装卸位于全封闭车间内,地面定期清扫,保持清洁,物料输送均全封闭,确保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位于全封闭车间内,周围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车间通风,产生的厂界恶臭污染物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厂界二级臭气浓度标准限值要求。 2、加强水环境保护。生活污水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设备、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定期罐 (略) 污水处理中心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能够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严格按环评报告表中确认的防渗措施、防渗要求、防渗部位实施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3、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理、处置。除尘灰作为原材料回用工序,不外排;废包装袋外售于废品收购站或再利用企业;污水处理站污泥定 (略) 污水处理中心处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含油废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危废暂存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要求。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全封闭生产车间内、基础减振、隔声、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本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现有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446t/a。 6、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加强管理,严格遵循地下水、土壤环境防治与保护措施以及环评要求。 7、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加强对厂区场地及周围绿化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有效遏制土地沙化,做好防沙治沙防治措施,要达到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效果。 8、认真履行《报告表》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规范排污口建设,确保项目建成后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
3 | 怀仁县瑞发 (略) 煅烧高岭土生产线扩建项目 | (略) 海北头乡高镇子村北1.7km | 怀仁县瑞发 (略) | 山西中信 (略)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厂区扩建2座环式节能窑,原料库、成品库等其他配套设施,供电、供水、供热、供气、办公生活区等公辅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建成后本次扩建项目年产煅烧高岭土12000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环式节能窑燃用天然气,煅烧产生的烟气经过1套SCR脱硝工艺+双碱法脱硫除尘装置处理,烟囱高度25m,并在烟囱上安装1套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确保废气排放达到《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800-2023)中表1标准;破碎进出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运输车辆全封闭,定期清扫路面,洒水抑尘;原料及成品储存于全封闭库,库内地面做硬化防渗处理,定期洒水;皮带输送设置封闭式皮带走廊,确保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达到《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800-2023)中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要求。 2、加强水环境保护。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粪车定期清运,不外排。严格按环评报告表中确认的防渗措施、防渗要求、防渗部位实施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3、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理、处置。废石、 (略) ;除尘灰包装外售;脱硝废催化剂、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含油废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面积为10m2的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危废贮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及时清运。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密闭、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要求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减速、限鸣,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污染物排放符合现有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69t/a、二氧化硫:0.82t/a、氮氧化物:2.26t/a。 6、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加强管理,严格遵循土壤、地下水环境防治与保护措施以及环评要求。 7、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加强对厂区场地及周围绿化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有效遏制土地沙化,做好防沙治沙防治措施,要达到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效果。 8、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9、认真履行《报告表》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规范排污口建设,确保项目建成后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